prozach wrote:旁車超車到你的車,若...(恕刪) 先不說這裝置是否有bug,但你開車不到半年作動了6次!我很想說:你開車這麼不用心,對其他用路人真的很危險,危險狀況不是只有前面會有,若你都要靠車輛幫你排除突發狀況,你還是搭大眾捷運吧!至少對其他用路人是一件好事!
Moosehead wrote:怎麼會討論到惡意煞車...(恕刪) 因前方突發狀況而急煞,後方駕駛人若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追撞或推撞,責任的確會是在後方駕駛人。但....不要以為這樣,前方車輛就是無敵,若前方車輛在無狀況下惡意急煞或任意變換車道致後方車輛追撞、推撞、擦撞前車,那就別以為一定是後方車輛的責任,因為後方車輛可以主張他可以信賴路上其他駕駛人也會正常、合宜的操作車輛,此種無法令人預期的危險駕駛行為,誰會說一定是後方車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
ben1114 wrote:前車若沒有行進,被後車撞了,那100%是後車的責任.那麼如果前車在行進的時候,突然緊急剎車,導致後車撞上,那麼也是候車100%責任嗎? 當然是後車 100% 責任,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是後車的責任,煞車不及表示跟太近或是反應太慢。我在高速公路上遇過的經驗,這樣後車肇事責任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