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引擎蓋燒起來是因為它是鋁合金, 燃點較低.我也贊同那一位大大說的, 閃不過就撞吧!! 通常撞個正著雙方損傷都比較小, 有後車的引擎室與前車的行李箱做緩衝. 閃的常常造成不可預期的事故, 譬如說衝撞分隔島或是造成旁車失控打滑等, 到時候損失絕對比凹個引擎室或是行李箱嚴重.
dsp9999 wrote:以這樣的經...(恕刪) 唉,一堆人文章都看一半,又不是每次 close call 都是直接衝撞,不是說了嗎,煞不住閃不過才選擇衝撞有很難懂嗎? LoL, guess it's impossible to talk sense into some folks City Safety 是針對前方有金屬反應的物體才有用, pedestrian safety 是鏡頭有偵測到 bipedal的 “人” 才有效,分隔島? sorry 原廠並沒這種設計連原廠演示的那個充氣球車尾裡面也是要擺金屬物才有作動,不然就像其他車友分享的一樣,去撞紙盒也是煞不住Dsub frame 擦撞分隔島,油底殼破裂或 fuel line rupture,擦撞的同時一定是火花四濺,可燃性油 + sparks 下場就是會燒起來
MotoNTG wrote:唉,一堆人文章都看一...(恕刪) 這個說法不正確正確的說法是CitySafety的鐳射是偵測前方物體的反光並不是金屬反應水泥柱通常不會有足夠的反光所以不一定可以作動而且時速高於50公里不作用相對速度大於15公里也不一定能夠避免碰撞的車主手冊148~149頁
jingguan99 wrote:能向消防隊求償嗎?沒...(恕刪) 前面有人回答過了."敲玻璃灌水是怕已經延燒到防火牆以後/車室內造成悶燒,到時候上吊車一開走,空氣流通又復燃"消防員是協助救災的人,又不是肇事者。當然要確保救災完成。萬一復燃,大概又要遇到有人要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