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volvo汽車就像賭運氣,看人品...,要再三考慮!!!


Kai-kuo wrote:
小弟趁著volvo...(恕刪)


讓我回想起, 2000年時我家買了VOLVO S40 開了一陣子後右後門鎖壞了, 回原廠說S40是剛引進的車款(當年), 台灣都沒零件, 要訂貨後瑞典原廠才會出貨, 跨海進來要2個月.....
那段時間後座的人只能開左後門, 後不安全!!

Kai-kuo wrote:
小弟趁著volvo年...(恕刪)

講說沒料的後勤真的很糟糕,尤其新車就壞,也太車王了!
不管買什麼 本來就是賭運氣看人品了
沒有什麼東西生產出來良率是100%的拉
只能說....運氣不好買到有問題的東西時
官方的處理態度跟速度等等才是重點....
QC71QQ wrote:
其實小至買手機買電腦買股票
大至買車買房選老婆哪個不是賭運氣賭人品...(恕刪)


VOLVO一年在台的銷售量多少...?

L牌一年在台的銷售量多少...?

然後再看看版上出問題的車輛數,一對照下妥善率高低立判...

這已經不是賭人品的問題了,而是根本買不得阿...

很多人說認賠殺出,但...這牌的二手價很差阿,花200萬買1個月馬上損失4.50萬...很難吞下去吧

celestar wrote:
People like...(恕刪)



常識是...產品的大問題往往不來自於製造地,像iPhone在中國製造也沒什麼大問題,製造的問題用品管手段即可解決.
通常產品的大問題來自於設計研發階段,一步錯,步步錯.設計研發方向又來自前端的市場企劃及財務目標,當大股東換人時,很難不插手介入市場及研發設計.而後續的問題就只是連鎖效應而己.
是純正歐洲車嗎??
還是歐洲風格的車??
雖然各州的規定細節各有不同,但大致來說檸檬法主要是在規定,在新車購買之後的特定期限內(以加州檸檬法為例,期限為180日或18,000英里,視何者先到期為優先),如果發生下列情況,則汽車買主可以要求廠商無條件退款或更換新品,不得有拒絕(以下範例簡要摘錄自加州檸檬法):
●產品的瑕疵將讓汽車在被駕駛時產生致命或致傷的可能,而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後,經過兩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
●產品的瑕疵無致命風險,但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後,經過四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
●產品在檸檬法保護的期間,因回廠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天數超過30個工作天時,得以適用檸檬法。


以上是我在維基百科查到的有關美國檸檬法案部分內容
請注意
不要再望梅止渴
不要再以訛傳訛
檸檬法案非常棒
台灣也極度需要這種消費者的保護機制

不過
樓主的案例目前並不適用加州檸檬法的第二項
4次以上維修無法解決
4次以上維修無法解決
4次以上維修無法解決

也並不適用第三項
因回廠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天數超過30個工作天時,得以適用檸檬法。
因回廠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天數超過30個工作天時,得以適用檸檬法。
因回廠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天數超過30個工作天時,得以適用檸檬法。


事情已經發生是事實
目前看來還是零件問題
如果可能應該是會期待能儘速解決就好
當然包含維修與適當補償

S 的用 XC 的軟體,這是正常的嗎? 而且還是D4用D5的

losergodie wrote:
我覺得純粹就是買到車...(恕刪)


這為何大家還是建議要嘛 Lexus 要嘛 M.Benz.
以我個人經驗,我在台北中賓買的W204, 電瓶出問題, 新竹聯立二話不說馬上換新不囉嗦. 維修保養也是.
SAAB 商富也是, 全省都是同一老闆, 去任何廠都OK (可惜, 陳老闆太執著在這個品牌)
這些都是建立車主信心的重要方式
Volvo 如果想讓車主有信心, 光是車子安全,超值,或找美女拍讓人掉淚的微電影,找很多正妹當SG是不夠的.
維修體系的能力,健全,反應速度, 一家買車全台都有相同服務, 才能讓人覺得是有心經營.

看來台灣在保護消費者者方面做的還不夠多

要求原廠換新車基本上不太可能

車子只能修到好 建議您可以要求原廠提供新的代步車

在原車沒修好前 都可以一直使用
依般若波羅密多,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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