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幫姑姑定下RAV4後,媽媽也想要換車,S40最後雀屏中選,但是排單要排到明年2月份,但根據業務講,附帶條款都寫上優惠購車若取消則要補差價,這對購車者來說實在不公平,如果到時變便宜並不會退我們錢,但取消優惠卻要補差價,針對這一點實在讓人有點........大家覺得呢?個人覺得總公司應該以"訂車日"明確告訴業務才是,感覺上才是對消費者比較公平,業務也比較好說明~這樣以品牌行銷而言,要與其他進口車公司不一樣的話,更能凸顯VOLVO一貫踏實的形象吧!
那你也加上屬於我們消費者的附加條款價格調漲 買方有權利選擇接受或取消訂單, 當取消訂單時, 賣方需退回全額訂金, 並依郵局活期儲蓄利率加計利息退回交車日若遲於 mm/dd/yyyy , 賣方需附延遲罰款 $$$$$$, 若遲於 mm/dd/yyyy 買方有權利取消訂單,賣方需退回全額訂金, 並依郵局活期儲蓄利率加計利息退回買 賣 對等 算公平吧
kevin731 wrote:繼幫姑姑定下RAV4...(恕刪) 我是11月底訂車的,業代沒說要補差價;我的交車時間也沒有很明確,只知道大約3月份的時候...我簽訂車單的時候有翻到背面看,有一條是有關差價的規定,意思是說價錢以現在訂車時價錢為主,不用再補差價...
今天跟業待實質性談價錢.S40 112萬....附加 如總公司有推出買車送GPS, 則可再扣3萬 (109萬) 這個條款個人覺得不太公平. 總公司有可能會把規則訂的模模糊糊讓第一線業務無法確定. 進而把風險轉嫁到買者身上嗎?請問各位, 2011年製造的s40空車價格? 請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