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林北off road體能操練團

FILIPYANG wrote:
管制地區有立告示牌,...(恕刪)

國家公園法:
第十二條  國家公園得按區域內現有土地利用型態及資源特性,劃分下列各區管理之:
一、一般管制區。
(指國家公園區域內不屬於其他任何分區之土地與水面,包括既有小村落,並准許原土地利用型態之地區)
二、遊憩區。
(指適合各種野外育樂活動,並准許興建適當育樂設施及有限度資源利用行為之地區)
三、史蹟保存區。
(係指為保存重要史前遺跡、史後文化遺址,及有價值之歷代古蹟而劃定之地區)
四、特別景觀區。
(指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天然景緻,而嚴格限制開發行為之地區)
五、生態保護區。
(指為供研究生態而應嚴格保護之天然生物社會及 其生育環境之地區)

第十三條  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
二、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
三、污染水質或空氣。
四、採折花木。
五、於樹林、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
六、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
七、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應該是指機動車輛
八、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一般遊客可以活動的地區應該是十二條的第一、二、三種區域
所以,只要不違反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即可
目前,國家公園並沒有禁止騎乘自行車,可放心騎
但建議大家多多參考LNT的相關規則...盡量將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減至最低
(最近是林務局在推LNT,反而不是國家公園)

另外要注意,有些區域的步道穿越生態保護區,或是以步道為界線
所以,只要偏離步道,就會有違規進入保護區的情況,尚請眾車友注意
(我在玉山國家公園的入園申請書上看過,有這樣的注意事項...)

以上供各位參考,報告完畢~

Roger
Michael_0727 wrote:
如果想要兼顧越野跟公...(恕刪)


小麥兄
我只看到一個叉燒包...
難道,這是新世代的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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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不可以烤肉
二、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不可以抓昆蟲,包括打蚊子
三、污染水質或空氣。不可以隨地虛虛、放屁
四、採折花木。騎車時要小心,不要把樹撞倒了、壓到小花、小草
五、於樹林、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記得不要寫"林北到此一遊"
六、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小心煞車時的煞車屑也要撿乾淨....
七、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單車進入就好...
八、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嘿嘿,沒有講的都可以啦

我承認...以上有部分是虛構的

緊酸~
Roger
法規名稱: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條文及裁罰數額表

頒布單位與字號:
(關於第十三條第八款: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部分)
依據88年2月19日台內營字第8872340號函訂定

禁止事項


一、禁止陳列、販賣、搬運或寄藏依國家公園法令規定
  所禁止捕獵之動、植物、礦石及其標本或加工製
  品。

二、禁止於指定之商店販賣區以外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
  兜售。

三、禁止設置祭神設施、墳墓及其他妨礙景觀之設施。

四、禁止懸掛路條、滑草、燃點火把、蠟燭等燃燒物、
  操作遙(線)控玩具、放風箏、放天燈、高空彈
  跳、飛行(如滑翔翼、飛行傘、熱氣球、拖曳傘等
  遊憩活動)及其他妨礙生態環境或公眾安全之活
  動。

五、禁止於指定地區以外之地區露營、舉行營火會、綁
  設吊床、戲水、游泳、燃火、煮食、炊事、烤肉、
  騎乘腳踏車、燃燒冥紙與廢棄物。

六、禁止破壞維護公眾安全與公眾利益之任何公物與設
  施。

七、禁止放生、棄養動物或餵食野生動物。

八、除學術研究外,禁止進入危險或未開放區域活動。


指定區域不知道是指什麼?
目前知道有明確指出不能進入的有二子坪,其他地點倒是不清楚。以上供參考。
會這樣問是因為之前曾經看到相關的問題討論,大家可參考看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27&t=443113

另外摘取別人詢問的結果:

敬啟者,您好:

台端致函本局電子信箱為「國家步道內,可否騎單車」1案,敬復如下:



本局自91年起針對全台具代表性之既有古、步道,邀請各相關單位、專家學者、登山社團、環境保育團體等共同參與研商,並辦理研討會討論,確立國家步道之操作型定義為「位處台灣山岳、海岸及郊野地區,經過審慎勘察遴選所指認的國家級步行體驗廊道,其步道本身除應具備台灣地區自然人文資源或景觀美質的代表性外,並應能提供國民生態旅遊、自然體驗、環境教育、休閒遊憩、與景觀欣賞等機會」,並於93年達成初步共識,在兼顧各類環境屬性的原則下,完成14個國家步道系統藍圖規劃,據以作為逐年編列預算整建維護之依循。至本局一般所稱林道,係為專用公路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二款所稱,林場長期使用之道路或專供林業經營運輸之道路,合先敘明。

有關台端來信循及國家步道內,可否騎單車乙節,經查目前尚無相關法規具體禁止。惟林務局轄屬步道,以土徑步道為主,在保育自然環境及避免人為破壞的原則下,以兼顧步道的排水性、適地適材、節省能源等作法進行整建維護工作。按台灣山區潮濕多雨,山林間步道沿線之土壤多維持一定的含水量,而騎乘單車進入步道,易於步道上留下深而連續的線狀車胎痕,除因輪胎刻痕深易翻動或帶走表層護土,造成步道路面損傷外;亦因行駛速度與整體重量易造成車痕下方土壤被壓密而沈陷,乃至於大雨後成為雨水匯流處,進而切割破壞步道,嚴重者甚至成為步道坍方的原因。至林道因屬專用公路,原即為用作供車輛通行之道路,故林道騎乘自行車道,實為適切之綠色運具之一。

另本局曾就國家步道設置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委託研究,研究結果認為國家步道既為步道,顧名思義應以步行為主要目的,且實質上台灣現行之國家步道中,多以登山健行遊客為主要使用者。且多數步道路幅狹窄,易造成步行者與自行車騎乘者之使用衝突,導致雙方安全上之不確定性。為確保步行者與自行車騎乘民眾於步道上之安全,爰應採取禁止策略以維護安全。

本局刻正依此上述說明及研究結果研訂步道設置管理要點,未來並將朝積極管制方向規劃辦理。爰台端函詢古道騎乘乙節,基於生態保育、設施維護及安全考量三大原則,本局建請應避免於古、步道上騎乘為宜。



敬 祝

平 安 如 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敬啟
geneliaw wrote:
法規名稱: 陽明山國...(恕刪)


恩~
二子坪步道路口有明確標示自行車不得進入
所以,其他地方沒有警告牌的,應該可以放心騎乘
不過,還是低調一點,難保沒有遊客會去"投書",這樣又會有步道禁行單車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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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猜想
二子坪車友太多、遊客也多
所以才會被公告禁止...
laroger wrote:
小麥兄我只看到一個叉...(恕刪)



圖片改好囉!
另外請看別的站上對於這種車的介紹
競速越野車
Michael_0727 wrote:
圖片改好囉!另外請看...(恕刪)


我不要看........(其實已經偷看了

小麥都要害我...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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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步道系統的...恩..喔..
不方便說...
還真是佩服發函詢問的車友......

我這麼說好了...
像能高越嶺道(國家步道系統之一),因屬於台電保線道
平日亦有管理人員需以機動車輛騎乘使用該路線
故規劃設計單位已考量本路段之實際使用需求
以生態工法執行本案之設計建造工作(這是一個統包案)
所以,車輛騎乘在越嶺道上,本來就是有被考慮在內的

只是...車友這樣問,管理單位當然不能說"好"、"准"、"可"
到時候,出了事誰敢負責?
(能高前幾年就有車友為了救車,自己摔落山谷隕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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