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36彎摔車意外是否能申請國賠,請進來討論!!

騎山路 有時候會遇到有些路段路況不好


各位車友騎乘的時候要多注意小心

第一次騎的路線 就慢一點....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小弟在貴隊車友阿德發生事故後,曾私下告知他外甥一些自己的工作與所學心得供參考,如今擁有01之發言權限,剛好受過的行政法訓練與貴車友之問題有關,容小弟提供拙見參考!

貴車友所提之問題應為[公有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為何?

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久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其構成要件如下(容小弟節錄一下老師說的):
一:須公有公共設施。
二:須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三:須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害。
四:須公共設施之瑕疵與損害發生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依小弟淺見,按各位之描述,爭議點可能在第二與第四點!

倘若真的有偷工減料情形發生,那麼第二點就沒有爭議了,第四點的爭議也就可以解套。因為想必公務人員有可能以第四點,說這個路面損壞是天災等不可抗力者,與公共設施之瑕疵無因果關係,來免除國家賠償責任!

小弟想到的解套方式是,縱使是天災造成,但公務人員未在明顯地方放置警告標誌,而且風災也過了近一個月都未派員修護,仍是明顯有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疏失在,當然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只是公務員害怕因此受處分,所以可以推就推,就如同台北市921的東星大樓案一樣!

小弟是讀財金的,但在外面補習班受過檢事官的法科訓練,若有錯誤之處,尚請見諒!

不過最簡單的方式,小弟建議就找貴區的立委服務處,相信這種案件他們應該很有經驗才對,對我們而言省時也省力!

最後敬祝受傷的車友,早日康復!
建葛格 wrote:
小弟在貴隊車友阿德發...(恕刪)

這一篇才是我想知道的
畢竟受傷的不是我們
要不要提出賠償是當事人的權利
我們只能在旁幫忙而已
事件發生至今還有一位車友在住院
而道路也快速修護
如果沒有此事件的話
不曉得還要發生多少意外
88水災雖然重創台灣
但切勿拿此藉口來拖延人為疏失

而往後舉辦活動者
能多用一些心思
就能減少一分意外
不要在有推卸責任的講法
就是發佈約騎者如發生意外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雖然不用負責但你們良心過意的去嗎?

給大家做為借鏡
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
其實還是有矛盾啦

只是要負責的話 我看沒人會主辦約騎吧

或許之後大型活動加個保險 會比較有保障一點


然後妥善事前詳細規劃 事後作活動的檢討
讓之後活動能越辦越好^^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Frank2927 wrote:
妥善事前詳細規劃 事後作活動的檢討
讓之後活動能越辦越好^^...(恕刪)

沒錯
這才是重點

雖然約騎者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事前能詳細規劃路線
能盡量把意外降低
讓每個約騎者平安回家才是首要

高高興興的出門
平平安安的回家
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
凡骨 wrote:
很多事也不一定得要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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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骨大說:
很多事也不一定得要專業人事才看得懂
多吃幾年飯也可以看得懂啦
我想你也不是真的要我解釋給你聽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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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專業人士都看不懂,那不知道誰看的懂?
多吃幾年飯就看的懂?那就請百年人瑞主持公道。
就以上論點,您的解釋就個人觀點難以信同?

不敢跟凡骨大哥爭執,只是路面破損是事實,但造成路面破損因素太多,不能在沒有任何根據前下定論,就事論事,還是很希望受傷車友能得到該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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