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36彎意外摔車
我想最大的禍首應該是此路段路面大面積凹凸不平所造成的
但第一時間是否有報案
是否有人可以說明
我之前摔傷因對方是電纜線業者
因第一時間上有報案
所以後續補照片與業者進行理賠都沒問題
反觀這次36彎重大傷害
如果什麼事都不做
養護路面單位是否一直擺爛而不做為
難保不會有人繼續受傷
請有能力的車友對此提供一些建言
讓車友有一些法律常識
可作參考!!
至於要不要國賠,反應給相關機構,看當事人,也可以申請國賠看看。
但是騎車人多了,摔車動不動就國賠,政府跟全民都欠了一屁股債了。
1.我被水溝蓋卡住了摔車,這樣也要申請國賠,騎車的人都把責任歸咎於道路,自己騎車卻莽莽撞撞。 ..
2.我朋友女兒騎機車撞到測速照相機死亡,照相機剛好在外側防護欄與外側白線中間,經過幾年國家賠償官司,
賠了200多萬,但人事已非,挽回什麼呢?
騎車真的要非常注意,我開貨車可以60-80km這樣開,但我騎機車都是30-40km,下坡可以不騎儘量不騎,那天補給車可攜車架還空很多,有的話儘量上車架下山。
附上一句單車環島達人一句話: 擅用變速器爬坡不費力,下坡速度快斷手斷腳不奇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