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胖胖 wrote:
您好,不知道車禍現場是否有人拍照呢?...(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43&t=1076881&p=2
第19樓有當天的照片。
Axan wrote:
各位關心阿德的車友...PO文請看前後文...
狀況已經都很請楚了...無須再去猜測了!!!.....
目擊者陳姓車友昨天一早也已經很熱心的去做完筆錄了......
所以沒有找不到目擊者這件事...而根據肇事者現場採證跟現場圖...
肇事責任是躲不掉的!!...
現在能協助的是從其他各方面來幫阿德一家人爭取該有的權利!!....
所以可以不用再去猜測現場狀況跟找目擊者了.....(恕刪)
我要騎車我要騎車 wrote:
依肇事者的態度,我覺得他如果要逃避有可能會脫產,台灣的法律像這樣刑事判決不會太重,我想應該著重在民事賠償,這樣對德嫂還有小孩往後的日子才是最直接的幫助.(恕刪)
昨天看到這個消息,情緒異常低落,
自己的好友也因為去年在台北大直橋上遭受車輛大力撞擊而離開人世。
家屬在後續處理過程中,備受煎熬,對司法審判結果也極為無奈。
我想,有關賠償部份,醫療桑葬費用與後續賠償金額是兩回事,
賠償金額的最基本算法,應該是累積被害人生前工作能力所得一直到退休之後....
通常要求金額與實際上所拿到的會有不小差距,
但不可以因為如此,而在金額上有所妥協!
畢竟這是對受害人家屬的一個保障,
如果連這個一定金額(就算是天價)的權利要求都放棄,
將來如果肇事者有意外所得,也會因為沒有適當的判決依據,而逃過該付的賠償。
通常,也是因為如此,民事和解不成走上刑事途徑,
我必須很遺憾的說,前面的車友說得並沒有錯,
就算是肇事者甚至被查出兩年之內有類似前科,得以加重其刑責,
但,再怎麼不滿,這種刑事判決結果也不會太重(按我友人的例子,肇事者被判處半年以下....),
除非 --- 能有證據,肇事者是蓄意殺人!
看是否能先防止對方脫產,查一下對方所得狀況.....
我很清楚這些對被害者家屬都是很痛的煎熬,
但是事關自身權益,一定要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