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 Yu wrote:小弟在部落格寫了某篇...(恕刪) 對方提告法院就要受理、如果還提刑事的、反訴他們誣告吧....反正他們輸就是訴訟費要全包...民事訴訟、如果本來就是從被告方、除非你們不反對要在台東..這年頭告人的都比較大聲....真的不需要怕這種人~ 真的他們覺得會贏不了搞不好會跟你們私下和解到時再反敲回一筆吧~至少浪費的時間金錢都可以要
直接請律師打電話去要求和解並請對方撤告要律師跟他分析勝算,並告訴他:除非你有把握告贏,否則我的當事人一定會反告你誣告,並連帶民事求償+精神賠償,到時候他可能要賠更多這種店家大多怕壞人跟律師所以很有可能一通電話就可以和解了他能要你和解的條件頂多也只是拿掉部落格除非樓主你想跟他槓到底不然拿掉部落格對你來說其實沒什麼損失如果他不答應和解那麼也不過就是跟現在一樣的狀況而已
妳有照片,證明確實去住過,寫心得PO文到自己的部落格不是亂指控,飯店是告不了妳什麼業者可能希望利用提告的方式,逼迫妳把文章拿掉但這種做法往往會有反效果通常被告的人會到網路上PO文說自己被告,有更大的負面效應那間飯店的處理....真的是....唉!至於要不要上法院,因你老闆不是事主好像可以發文給法院,說事主是你讓法院重發傳票給你,這樣你老闆就不用去法院一趟只是你要附証明,文章是你PO上去的建議你,重新寫一個文,標題取個直接點把傳票內容掃瞄、部落格的內容都PO上來,發表在閒聊區應該會有熱烈的回響(畢竟旅遊與美食綜合討論區,這裡一直處在冰河期,人氣不旺)甚至可能對方飯店業者會主動派人跟妳協調~~-------------------------------------------------------------------------我找到了,這裡有一篇類似樓主情況,最後業者好像也是告不了他反而把自己弄的更黑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126300&last=20494018
幫推~先不論房間跟知飯店設施的問題我覺得業者提告就輸了服務業本身應該要有包容的胸襟跟虛心檢討的精神對顧客發表意見而提告這就太離譜1500包吃包住這是飯店自己願意提供的優惠但如果連一些基本的裝修跟服務都做不到就算免費我也不去住
拍郎 wrote:他能要你和解的條件頂多也只是拿掉部落格除非樓主你想跟他槓到底不然拿掉部落格對你來說其實沒什麼損失 但是對於其他人算是很大的損失不是嗎?現在太多的偽分享文 實為廣告文如果1500是這樣的品質我想我近期不會考慮去那邊渡假
會建議您,在部落格的用字上,可別太激烈,而這個部分,您可以諮詢法律專家的意見,不一定是您錯的!所以要先搞清楚立場!才不會自以為自已錯了!而理虧~之前同事也有發生過,但他有是只敘述當時的人事時地物,到是沒事!所以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