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勤要求樓主自費託運的理由是班機客滿,不是電鍋體積過大
2. 樓主在符合免費可以將電鍋帶上飛機,且在沒有丈量尺寸的情況之下,被迫自費託運
我覺得華航是有疏失的,因為地勤人員沒有確認該電鍋的尺寸而直接告知客戶自費託運;若樓主所言為真,則華航敘述樓主反覆丈量的動作則為假,換做是我,我也嚥不下這口氣。
地勤人員沒想到竟然真的能有符合手提行李規格的電鍋,她們使用直覺處理這個案例是造成爭執的主因。樓主當時若能提出丈量的要求,或許結果是不一樣的,我想飛行常客才能有這種本能吧。
就投資報酬率而言,華航賭你不會上法院,在下並非法界人士,在法院上您或可請求法院向華航提出審視錄影畫面(?), 就算是您是對的,收到的賠償或許也不高(?), 真的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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