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崇德路"XX堂"發生的事情,想請問大家的看法.

今天和幾個朋友去聚餐,在用餐的過程中旁邊朋友不小心打破了一個小碗掉在地上,

事發後服務生有來清掃碎片,傻眼的是~清掃完後竟然是過來收打破的那個"碗"的費用.

以下對話:

服務生:不好意思,因為你們剛剛有打破一個碗所以要跟你們收一下碗的費用.

朋友:喔~多少錢?

服務生:70元

事後~我們:..................挖哩咧!生意那麼好竟然是這樣在處理事情.

又不是故意打破,這樣真的合理嗎?請大家評評理,,,,,感謝.
以前在家樂福打工,一個客人不小心打破一罐軒尼詩,我們也是要求他照價賠償!!
打破碗不用賠嗎?不然您覺得應該如何處理?
這是甚麼歪理......

打破就是打破 管你是不是有意的

該賠就是要賠 這有甚麼好困惑的?
不小心摔壞你的手機要不要賠....
不小心撞壞你的車要不要賠....
這也都不是故意的阿

都幾歲的人了,連這種事都要問.......




lordwu007 wrote:
以前在家樂福打工,一...(恕刪)


騙誰沒做過家樂福
不就報廢就好嘛?倉庫一堆等著報廢的,不差那一瓶
還賠償勒!!!


神秘阿邦 wrote:
今天和幾個朋友去聚餐...(恕刪)


打破當然有錯在先
但被要求要賠償...
只能說不會做生意

之前做的餐飲業,客人打破只擔心他有沒有割傷而以,
談不上賠償問題
這種問題真的需要上來取暖嗎?
打破東西賠償很合理吧?! 當然如果店家索賠金額與物品價值明顯相異才有可議之處,1個碗70元也不算過份。想想自己時順便想想店家~~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禁止在人名或是店家名上打X規避法律責任,在您想利用公眾媒體的力量之前,您應該先考慮可能會面對的法律問題,並且思考一下自己講述的是否是事實,面對可能的法律責任您是否願意承擔並且有能力處理,我們不希望媒體的力量被有心人濫用變成達成私人利益的一個工具。

延伸閱讀:
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9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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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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