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oma wrote:
車上放一個GPS發報器 比任何防盜鎖還有用
(恕刪)


專業的都會隨身帶干擾器......
GPS~GSM通通都要倒......
要防賊...只能多做幾道防護吧
偷車不應該只是竊盜罪....應該要改成10年以上徒刑
可惜立委豬公們只知道黑錢,誰理老百姓阿

時機歹歹,安分守己的...(恕刪)
要求提高刑度

至少偷一次罰一次

國外還有嚴重累犯被判到上百年刑期的



現在刑法本來就是一違法行為一罰
但要關上幾百年那就不可能啦
台灣法定刑期最多也才關個20-30年不到
再多 人權團體又出來XX了

竊盜除非集團組織性犯罪
不然伺機隨機作案的話
都馬上午抓到下午交保
且比比皆是啦

自己把車停室內是最保險
不然風險就可能發生
特別是年關將至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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