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J887 wrote:套一句我朋友說的:...(恕刪) 沒有錢一樣能做這樣的事,這是品格低落不過賣場把停車格弄小,想要讓更多車有位子停可能會有反效果,像台南安平家樂福把停車格每一個都弄大了,才會讓人想去
先不管這車怎麼停的,看旁邊的二車,剛好駕駛下車的地方都在中間,中間的車停哪邊都危險!!自保,也保鄰車!明智的選擇至於為什麼不停別車位~~~~就當這位車主做好事吧~~今天如果別車停這二個車位,後果也許很慘!!~與其檢討車主的行為,是不是更應該檢討賣場停車格長寬是否有問題??就內政部營建署之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室內停車格標準為寬250公分、長600公分現行停車位使用爭議,主要在小車位寬度不足,故修正條文在有關停車位寬度部分,維持原規定之2.5公尺,其得寬減之尺寸由25公分降為20公分,且得寬減之車位數比例由1/4降至1/5,並規定鄰牆壁之車位不得為小車位,且小車位不得連續設置,如此可改善停放於小車位開啟車門空間窘迫之情況。至因考量國內外停車位實際需求,且國內小汽車車輛長度鮮少超過5公尺,停車位長度部分,除平行於車道之停車位長度仍維持6公尺外,停車位長度則由6公尺修正為5.5公尺,且停車位長度不得再寬減;另配合停車位長度之修正,將停車位前方供車輛進出車位之空間深度,由5.5公尺加大至6公尺,方便車輛進出停車位。所以最小停車格至少要有寬230cm、長550cm
ce588072 wrote:最小停車格至少要有寬230cm、長550cm...(恕刪) 國內的許多賣場真的應該檢討一昧的只求可以停更多車卻忽略了舒服的購物停個車也要擔心這種賣場我都是逼不得已才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