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乙式保險這樣算可以嗎

記得沒錯應該要保甲式超額而非乙式超額,可以加強自車乘客險不足的部份。

另外我一直對於超額財損的定義有疑慮!!
1、對方車子相關物品-->賠
2、對方駕駛與乘客受傷-->賠
3、對方駕駛與乘客因受傷之無法工作之金錢損失與精神賠償-->賠?
有誰能幫我說明一下嗎?還是要仔細看保險合約呢?總覺得超額雖然好用!!但就是覺得怪怪的!!




sioumeng wrote:
超額責任部份

sioumeng wrote:
如題.車子是RX200T...(恕刪)


體傷亡那部分建議拉高 500/1000或500/2500

真心建議差不了太多錢 保障更多

不過要看你的保險公司 印象富邦不肯拉高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icchenk wrote:
記得沒錯應該要保甲...(恕刪)


超額一般就是在補本身體傷亡跟財損不足的部分 賠對方

甲式超額是賠本身乘客險不足的部分 針對自己車內的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感謝!!難怪合約內把第三人拿掉只剩下乘客體傷超額責任險!!
凸01凸 wrote:
超額一般就是在補本身...(恕刪)

sioumeng wrote:
如題.車子是RX200T...(恕刪)


不貴阿....

ALtis 乙事 69萬 就要三萬了...

你的221萬 才四萬二 而且還有超額

我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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