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ylee wrote:
我猜SJ大的原意大...(恕刪)
所以說要把距離考慮進去啊!
只有假設單位時間所行駛的距離,當然是先到先熄火。
但是板大這個case是建立在去墾丁的路途上,所以"總行駛距離"是不是就能考量進去了呢?
假設總距離是100km(不知板大從哪出發,故此假設),速度90/110/120km/hr情形如下:
速度90km/hr;油耗23.3km/l;總行駛距離是100km的情形下,耗費油量是100/23.3=4.29 (liter)
行駛時間66.67min
速度110km/hr;油耗14.5km/l;總行駛距離是100km的情形下,耗費油量是100/14.5=6.90 (liter)
行駛時間54.55min
速度120km/hr;油耗12.8km/l;總行駛距離是100km的情形下,耗費油量是100/12.8=7.81 (liter)
行駛時間50min
看出來了嗎?差異就在行駛120km/hr的速度下其花費時間會比90km/hr快了16.67min,但是油耗量會多出3.52 liter
這些數據會隨著總距離拉長而有所改變,自己試算的心得是除非真的是時間會差距到半小時以上,不然三種速度所耗費的時間真的很有限。
所以我才會說SJ大在意的是時間成本。
畢竟時間就是金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考量。並不是說SJ大的觀點有誤喔。

Barrylee大,謝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