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提供的建議,目前已跟車主達成維修費的共識,對方請車廠重新估價,目前價格是47000,詢問過親戚的意見覺得算是合理,跟父母商量後覺得價格還算合理細項也都正常,所以打算就這樣就好只是對方目前希望我們先付維修費,待維修完成後會再開立發票給我們,不知道如果先付款是否會造成後續的問題呢?還是程序上我們先付款是正確的?
dinnerxp wrote:以為自己最聰明,不...(恕刪) 我自己平常是沒再開車的,有機車駕照,但是本身沒有車子,所以當然不會買保險,那天是跟當地公司租那種四輪拼裝的電動車(這種當然也不可能會有保險),因為尚未熟悉駕車方式才會不小心擦撞別人的車。自知理虧,當然也願意賠錢,只是要賠當然也要價格合理,如果不是我撞壞的當然不能算在我頭上。只能說,幸好我速度很慢,兩邊人都沒事,就當花錢消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