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va wrote:
嗯,這位卡巴斯基(呵^^)老大,
Krispy Kreme不是卡巴斯基
是美國的甜甜圈
(台灣好像買不到?唉…)
krispykreme wrote:
說車子有瑕疵導致車禍
是車主的責任要證明車子有問題
不是顛倒過來
這樣講好了
今天我控告你謀殺
是我要提出證明來證實你殺了人
這點哪裡有問題?
zova wrote:
嗯,這位卡巴斯基(呵^^)老大,你的這幾句是完全沒問題的...(恕刪)
zova wrote:
嗯,這位卡巴斯基(呵^^)老大,你的這幾句是完全沒問題的,但樓主的控告理由和方式也是合情合理的啊,不論最後法律判最後是車主對還是錯,我們都只能各自發表自已的意見,然後等待結果。
另外,車主的這份報告資料不是真理,最後的結果是法院在判的,不是用你那自以為的「專業」來評斷的,你依照報告書的內容發什麼「燒」啊?還有,網路上的發言也請自重,不要把「笑死我了,大家裝傻是不是」這種國小才會說的話打出來,我看到了才會想要吐你。
像這種討論本來大多都會選擇兩邊站,但自已覺得站著住腳就不需要去解釋理由,不是嗎?卡巴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