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 NX300 nx300試車千萬要小心

lexus_sky0066 wrote:
Hanson1114大加油啊!讓大家瞧瞧你不是光會推理而已還能說到做到。

示範一下怎樣做一個你口中合格又合理的受害者恕刪)


地點 我已經通知他了
現在就等他確定時間
請你督促他盡快回覆
只要回覆 ''時間'' 即可
其他的不要再說了 多說無益
來了就知道
好奇想問一下,後來那台NX300有修一修賣給肇事者嗎?

一般遇到這種情形,福特的好像就可以賀成交了.
如影隨行 wrote:
瞭解車商的心態......(恕刪)


試駕車的保險,必須再加強要求!!!保險的賠償額度應該要再立法要求!!!


這件車禍,頂天也應該50萬就可以擺平了!!!!

到底是什麼原因,車商願意讓 Lexus 這幾個大字,放在地上任人踐踏呢?

我想不懂!!!
樓主也堅持不肯透露,他想要求償的金額吧。
所以50萬是否能擺平?只有樓主自己清楚。
而且這起事件到目前只有單方面的說法,雖然新聞報導中有雙方的說法,但車商的說法又有多少人聽得進去?
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那就交給法官決定吧


曉杯子 wrote:

試駕車的保險,必須再加強要求!!!保險的賠償額度應該要再立法要求!!!


這件車禍,頂天也應該50萬就可以擺平了!!!!

到底是什麼原因,車商願意讓 Lexus 這幾個大字,放在地上任人踐踏呢?

我想不懂!!!
hanson1114 wrote:
懶得跟你囉嗦太多 直接約了
地點:台北市徐州路14號門口的車庫(我等你,免得你約了不敢來)
時間:你想清楚公告在版上(另開一個版面也行,讓大家登記領雞排奶茶)
原因:證明你不是打嘴砲 不是龜王 是幫網友謀福利

各位網友見證 大家幫高調沒關係
CoolerColor敢約時間 敢出來撞
我 請大家吃免費的雞排珍奶 200份(金額:TWD2萬元內)
以上所言 絕對保證屬實 不實x全家 反之亦然
CoolerColor你敢嗎?
時間 給我就好 其他的廢話不用太多...(恕刪)


一開始誰說時間地點給我約的,需要我截圖給你看嗎?


一開始就說某人絕對做不到

現在我時間地點給出來你又改變規則

當初嘴巴豪氣的是誰? 改變的人又是誰?

你已經證明自己是嘴砲了! 請參考上圖

廢話別太多,要按照自己當初說的就來
hanson1114 wrote:
小弟弟 我地點已經給你了 就等你回覆時間
麻煩你可以開一個版 公告時間 讓大家來見證
我開放讓大家登記 領取雞排奶茶有個依據 哥哥我招待沒關係

另外 回頭看看你最初自己的留言 寫得多麼豪氣 既然你要約 我就成全你
也請你不要囉哩囉嗦 婆婆媽媽 一直在加條件
一下說要人在車上 一下又說最多只能賠多少... (不敢玩就不要嘴了)
只要回覆我 時間 我一定陪你 真的...(恕刪)


是你的眼睛有業障還是記性不好

我當初的留言就是帶父母跟小孩,你怎麼能隨意腦補然後說人家加條件

自己不看清楚然後跳出來


我的時間跟地點也給你了,也是你一開始要求的

現在就別囉哩八縮講這麼多一直要別人配合你

另外只能賠多少是我講的嗎?

你的眼睛業障真的這麼重?
CoolerColor wrote:
一開始就說某人絕對做不到

現在我時間地點給出來你又改變規則

當初嘴巴豪氣的是誰? 改變的人又是誰?

你已經證明自己是嘴砲了! 請參考上圖

廢話別太多,要按照自己當初說的就來 ...(恕刪)


就說你廢話很多 地點已經給你了 你還要怎樣?
其他的不說了 時間你說 我現在就等你
CoolerColor wrote:
我的時間跟地點也給你了,也是你一開始要求的

現在就別囉哩八縮講這麼多一直要別人配合你

另外只能賠多少是我講的嗎?

你的眼睛業障真的這麼重? ...(恕刪)


要的話就開一個新版
把時間 公告出來
不敢出來的是烏龜 敢不?

你要先證明自己有實力 不然都是白嗆的
不要躲著當烏龜 我就笑你不敢
hanson1114 wrote:
就說你廢話很多 地...(恕刪)


你跳出來要全世界跟你的規則

不然就是嘴砲

請不要再幼稚了好嗎?

要嗆人之前,確定自己有能力做到

沒能力就不要只會出一張嘴,然後要全世界配合你
曉杯子 wrote:
你直接到地檢署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對方就會自己來找你〔和解並賠償〕給你了.
對付惡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上法院提出告訴....(恕刪)


查了一下,6個月易科罰金 = 台幣16.2萬,估計20萬以內試駕+業務應該能接受,加上保險21萬,大概45萬以內都有得談,依照人性,撞爛車的駕駛+業務應該沒那麼無恥也不會連一個人10萬都拿不出來

樓主堅持要多少賠償,其實才是重點,如果獅子大開口,我想對方應該寧可上法院,畢竟撞死人都可以選總統了,有前科這一條唬一般人而已

對於告訴對象如果要扯到 Lexus 甚至什麼系統問題的,想因此多要$$,有去試駕簽過名應該知道,扯不到的,勸樓主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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