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73329 wrote:話說 2月初的晚上 ...(恕刪) 我姊夫也是上個月把買了一年多的老雷換掉了.....他說稍微啥紅燈亮或保養維修 輕則幾千 重2-3萬 很心痛~~不過10幾年的老雷真的還是很耐看~ 去年可是我的新娘禮車....
其實Y拍或是沒屋頂的都有很多零件商可以幫忙叫零件而且一定是正廠有料號+貼紙的,價錢有時比台灣原廠便宜(有的時候還比較貴...)不過後視鏡這種東西倒是沒差多少錢重點是......還可以拿回原廠裝!!只是這種酒駕車禍就交給保險公司&指定原廠貨原廠修光那個版烤,給外面大概只要一半錢吧不過就是要讓酒駕賠個慘兮兮,給他一個教訓
不好過又怎樣? 你很好過嗎? 我老婆去年底也是被逆向行駛+闖紅燈的貨車撞斷腳, 雖然開刀後只是等復原, 但是所有的事情變成我要做, 接送小孩買飯菜打掃家裡都是我上班前與下班後要做的事, 對方在調解時也是說就五萬啦要就和解不然你要怎樣? 和解時還拍我桌子大罵我,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才是肇事者~~ 所以我也不想說太多就只說我要去告你, 然後我就走了... 五萬? 對我來說可有可無, 既然對方那麼沒誠意就走法律途徑, 大不了我連一元都拿不到
對方酒駕肇事是事實,錯誤也全部都在對方身上,在刑事上他需負擔公共危險等相關責任.只是,台灣的法律對於被撞的一方並沒有保護,以下連結是法院的其一判決,大家可以參考看看,需提列折舊是法律的規定.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裁判字號】 100,北小,1801不太希望版主是受害者又遭受到更多的損失,遇到皮皮的對方上法院真的曠日費時,又沒辦法得到合理的賠償,更是嘔上加嘔,民事訴訟法院也會希望雙方以和解收場,第一次開庭絕大部份就是請調解委員會出場,這時候有可能得到比判決更多的賠償金額,真的談不攏就會往法律層面走.但頭到尾至少就要到場三次,所付出的時間成本也是不少.因為他有觸犯刑法,所以民事若無達成和解,判刑也可能因此加重.也可試著用這個論點與對方詳談.希望版主能夠得到本該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