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 訂車後,到港才發現型號不對-IS300-北都

GoldDeath wrote:
無所謂,沒有讓我滿意...(恕刪)


感覺就是以戰逼和

這樣有什麼好處,不就是退訂

公佈人家幹嘛?

再說人家也沒說擺爛不處理,在這裡放話實在不妥
我看官網還是有IS 300頂級版(186萬)這個型號,如果還有生產的話
他可能還是會從日本再訂一台樓主要的顏色來交車吧
至於那台179萬的就交由業務去賣別人了
因為樓主給的訂金還真不少 哈
我買RX才付10萬訂金

布萊德雪特 wrote:
我看官網還是有IS 300頂級版(186萬)這個型號,如果還有生產的話
他可能還是會從日本再訂一台樓主要的顏色來交車吧
至於那台179萬的就交由業務去賣別人了
因為樓主給的訂金還真不少 哈
我買RX才付10萬訂金


若是受訂生產的車,要付一成訂金。

照業務的講法是,這種車比較不好賣,所以收多點免得車主反悔。

要是反悔了,這車的折價就有反悔的人支付。

pip334 wrote:
感覺就是以戰逼和
這樣有什麼好處,不就是退訂
公佈人家幹嘛?
再說人家也沒說擺爛不處理,在這裡放話實在不妥



這串文目的有很多,其中一個就是留下過程,紀錄
社會上需要做事的人,而不是潑冷水的人,後者不管在哪,都沒有任何的價值
Hayashi-Kiyoshi wrote:
若是受訂生產的車,要付一成訂金。
照業務的講法是,這種車比較不好賣,所以收多點免得車主反悔。
要是反悔了,這車的折價就有反悔的人支付。


其實負責業務的態度一直都不錯,會讓我上來貼文的動機,就是我覺得被擠牙膏了

當時它們業務主管遊說我接這台車,開始推一些額外好處
A. 退價差7萬(本來就有)
B. 鍍膜
C. 補上179的Garmin主機
D. 360度環景

可以想像成是隨著時間的, A+B -> A+B+C -> A+B+C+D


世界上到處都有意外,發生了就補救,車子出關,得知沒有天窗的那天,其實沒有甚麼太大的情緒,只是覺得自己衰小
但是,後續我只要求賠償措施一次到位,細節可以小修,這種擠牙膏的行為,完全把我惹毛了

GoldDeath wrote:
其實負責業務的態度一直都不錯,會讓我上來貼文的動機,就是我覺得被擠牙膏了

當時它們業務主管遊說我接這台車,開始推一些額外好處
A. 退價差7萬(本來就有)
B. 鍍膜
C. 補上179的Garmin主機
D. 360度環景

可以想像成是隨著時間的, A+B -> A+B+C -> A+B+C+D


世界上到處都有意外,發生了就補救,車子出關,得知沒有天窗的那天,其實沒有甚麼太大的情緒,只是覺得自己衰小
但是,後續我只要求賠償措施一次到位,細節可以小修,這種擠牙膏的行為,完全把我惹毛了


擠牙膏是正常的,因為這錢是他們要買單。反過來說,他們的最大成本就是,把這台車另外打折賣而重新訂台車給你。要太多他們也沒法接受。

A是原本就你的,B我是覺得是雞肋。C+D是好是壞真的是見仁見智,接不接受真的就看你自己了。

我對了一下規格表,比起天窗,我覺得通風座椅跟後視鏡附R檔自動向下調整這兩個功能還比較有實用性。

C+D算是補了一個功能。不過保固的話要請他們白紙黑字寫清楚,若是車仕美的或許沒問題(如果你接受的車仕美的話)。若不是,這些東西延伸出來的保固有可能不是原廠等級而僅限該營業所。
補啥都沒用,沒天窗不收..

GoldDeath wrote:
補啥都沒用,沒天窗不收..


若是那樣,那就再請他們再重訂一台吧
反正沒掛牌,營業所當然就是魯看看版主能不能接受,真的不行就是再找一台給版主而已,前提是還有現車,沒有就是再訂一台車給版主,至於補償問題就版主跟營業所談看看!!
今天早上11:20~11:4x,與所長談過了,但是沒幫助
業務於今天15:00再次拜訪,提出公司最終方案
不過,結果很快救出來了

1. 現車186頂級版,鈦色-26萬
2. 沒天窗的這台,以179計價,-24萬
3. 退還訂金,以年息5%計算



他們是當自己家的訂車條款是笑話就對了,第三條之一,最後一行
上面的條件沒有任何一個是在履行契約



以下這2行為負責業務口述,並未確定真偽:
Lexus/和泰在10月初送日本生產前有告知經銷商186停產,經銷商內部有傳達給業務,所以業務"個人"要扛全責。
這次事情不管怎樣,自己應該都會辭職。

既然談判破裂,那就如之前所說的,公佈訂單,包含業務/課長/所長/營業所

業務 : 吳昱淳
課長 : 吳翔霖
所長 : 許捷 (聽說剛從副所長上任4個月)
營業所 : 內湖
經銷商 : 北都
負責人 : 周欽賢

以下為訂單內容,遮蔽我的個人資料







我的看法:
經銷商未盡責查核現有訂單並主動告知買家,責任重大。
如果有訂單是不生產的,有適當的內部稽核,一定可以作到提前聯繫買家,而不是讓車子仍然下去生產。
另外,下屬的過錯是上司的責任,這個精神非常重要。



我讓業務回去轉達了我的想法,接下來,準備進行下一個步驟。
對象,當然就是北都許志寬(總經理)




最近兩天也會找方式聯繫,先聯繫對方是基本禮儀,我想他還不知道這件事。
不過能不能聯繫上,不清楚,有知道的人,願意的話請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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