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請教各位前輩,我於前陣子訂車,但我訂車日跟審閱期的時間不同,例如:9/16訂車,但審閱期的日期卻是9/13,在訂車日之前。後來有詢問業務,但業務的回覆卻是:系統會自動帶入前幾天的日期,但這樣不就是失去審閱期的意義?還是說...這是業務個人行為?有欺騙、誘導之嫌...會不會是擔心去比價後,來取消訂單?好奇詢問一下大家的看法,也請後續要購買的車主注意一下。
center1976 wrote:請教各位前輩,我於前陣子訂車,但我訂車日跟審閱期的時間不同,例如:9/16訂車,但審閱期的日期卻是9/13,在訂車日之前。 我的訂單也是... 我猜是要提早生效排車吧 !
center1976 wrote:各位好:請教各位前輩...(恕刪) 你要注意審閱期是"擬好合約帶回去看",這階段還沒簽合約n天內簽合約內容會認帳n天後簽車商可以不認帳簽了就是正式合約排單當然是正式訂單才會排車你帶回去審閱還沒簽約不會排單白話就是審閱期是讓你帶回家看完再簽,不是簽了才後悔簽了後悔是"猶豫期",應該沒車商會讓你加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