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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請教各位前輩,我於前陣子訂車,但我訂車日跟審閱期的時間不同,例如:9/16訂車,但審閱期的日期卻是9/13,在訂車日之前。

後來有詢問業務,但業務的回覆卻是:系統會自動帶入前幾天的日期,但這樣不就是失去審閱期的意義?

還是說...這是業務個人行為?有欺騙、誘導之嫌...

會不會是擔心去比價後,來取消訂單?

好奇詢問一下大家的看法,也請後續要購買的車主注意一下。

買賣契約書問題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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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1976 wrote:
請教各位前輩,我於前陣子訂車,但我訂車日跟審閱期的時間不同,例如:9/16訂車,但審閱期的日期卻是9/13,在訂車日之前。

我的訂單也是... 我猜是要提早生效排車吧 !
center1976 wrote:
各位好:請教各位前輩...(恕刪)

你要注意審閱期是"擬好合約帶回去看",這階段還沒簽合約
n天內簽合約內容會認帳
n天後簽車商可以不認帳
簽了就是正式合約
排單當然是正式訂單才會排車
你帶回去審閱還沒簽約不會排單
白話就是審閱期是讓你帶回家看完再簽,不是簽了才後悔

簽了後悔是"猶豫期",應該沒車商會讓你加註
本人文章嚴禁GOLF5TDI引用 業味必黑單
簡單說,就是在簽名前請三思,與看清楚、想清楚、問清楚、白字黑紙寫清楚!
這様子應該是簡單夠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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