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老爸去看音響時,順便看了一下LCD,因為老爸新屋即將要裝璜,所以一些家電都在物色中,新屋客廳不小,實際坪數不知道,但是從沙發至電視的距離,老爸有比較過,至少要46吋以上才行,42吋有一點小,適合的話就只有46吋了(國產牌子不考慮),看了幾台有FULL HD的機型,其中LG 47LY3RF 要價77,000元,SONY 46X3500 NT$:165,000元,SHRAP LC-46GX3T NT$:98,100元,沒想到SHRAP會比SNOY便宜,跟LG的價差只有兩萬元,因為個人覺得若只是看第四台及偶爾看dvd,還有看看卡拉ok的話,有需要買到SHRAP等級的嗎?還是說用那二萬元去買其他的家電,買LG就行了呢?還是有其他的牌子可選擇呢?感謝

我不是視覺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