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eites wrote:指鹿為馬背人糾正還不...(恕刪) 我又不是說藍光DVD是正解說法ahph_gmail wrote:被糾正就應該先反省自...(恕刪) 市面上也沒有iPhone4G,只有iPhone4閒聊的時候兩種講法都有,我們也不會去糾正別人「iPhone4不就是iPhone4嗎?為什麼很多人說iPhone4G?」之類...所以藍光就藍光,加個dvd也不傷大雅,重點知道在說啥就行...
如果真的硬要糾正 藍光DVD的用法也可以順便糾正一下mp5mp5也算是購物網站跟播放器 搞出來的一個名稱DVD 可以代表媒體 也能解釋成 數位影像光碟(Digital Video Disc)藍光的電影 稱為 藍光DVD 雖不正統 但也不誇張真要談正統 一堆 Orz , 你很機車 , OGC , 阿宅 VS 御宅族有太多議題可以吵了.....民間通俗用法跟專業術語的界線 有時候真的很模糊
影片外盒印的是BD字樣,而光碟機也是印BD播放機,BD就成了印像化的名稱,說BD很容易知道是什麼說藍光DVD影片,說藍光DVD播放機,不知道的可能還會搞得一頭霧水名稱不是消費者決定,而是廠商共識的決定,消費者是只能照著廠商共識走
voyge wrote:語言是溝通的工具既然...(恕刪) 在約還沒定,俗尚未成的時候提出糾正(或許用糾正這個詞也不是很正確XD)又不是壞事,為什麼出面糾正的人就要背負一些奇妙的指控呢?這也是蠻奇怪的事orz
ksng1092 wrote:在約還沒定,俗尚未成...(恕刪) 這就感覺很像某甲叫錯某乙的名字,然後某丙很生氣為什麼某甲這樣叫某乙某乙自已如果都沒出來糾正,某丙的立場是???小時候人家叫錯你同學不好讀的名字時,頂多就開心的笑一笑怎麼長大後變的立場這麼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