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vin-c wrote:
原本因INFOCUS...(恕刪)
去年家裡買了一台40吋的鴻海超視堺電視給家裡小朋友看YOUTUBE,今年過年後面板故障,家裡考量鴻海電視價格便宜,所以2月份又買了一台一樣的.
但是因為七月開始不支援YOUTUBE,所以其實我有點受騙的感覺.因為目前在自修法律,所以打算走法律途徑看看能不能討點公道,雖然其實這不是一筆大錢,但是讓人心裡覺得這間公司實在不好.(我三年前買的Panasonic現在看YOUTUBE還是好好的阿~~)
我有打過客服電話,課服的回覆是說工程部門那邊已經確定不更新了,他說硬體的限制就是沒辦法.
然後我就跟市政府的消保官投訴了,現在還在等公司那邊的回覆,不過可能公司就打算不回覆.
我跟課服講的訴求很簡單,當初市面上40吋有區分可以上網跟不能上網的,價差約一千元.我買可以上網的機型就是要看YOUTUBE.現在不能看YOUTUBE就相當於這個上網功能對我已經沒有用了,我要求退差價.
如果可以,有人可以提供(私訊)我以下資料,我會很感謝
1. 當初購買的紙盒,外觀的照片.如果上面有YOUTUBE相關的照片最好. (因為買了盒子就被我丟了)
2. 其他相關的銷售廣告. 我目前上網查似乎他們都撤掉廣告了. 我會再看看是不是可以跟GOOGLE要到舊的廣告.
2. 如果各位買此電視上網功能就是只要看YOUTUBE,而現在不能看讓你很困惱的,可以私訊給我. 收集這些可以在法院舉證表示消費者買這個功能就是要看YOUTUBE,這是一個對消費者很重要的功能(雖然不是主給付義務而是附隨義務,但是此附隨義務對消費者很重要所以應視為相當於主給付義務)
我只會以個人名義去跟消保官及法院題調解或訴訟,所以就算我敗訴也不會影響其他人.但是我勝訴的話,大家可以援用我的訴訟結果.
還請大家多多幫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