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還真的是白色恐怖
雖然有言論自由
但是也知道沒有言論免責權
但是網友討論的是真的事件
並不是捏造的
或是自己去做一塊版子
參與討論的人會被蒐證
那這不是有失一個民主國家應該有的風範?
首先這不是造謠
再者沒持有不能討論
那這樣大家都要買一台再來說自己受害?
這是錢太多嗎?
不實的事情大家必須拿出消費者的權利去抵制
我們是消費者
要服務我們的是廠商
內部晶片不符合就是不符合
改口為影像技術也不能改變事實
我們何必當呆頭鵝任廠商宰割?
如果採取法律行動的話
就要面臨更大的檢驗
OK
如果廠商這樣做
我想我只會宣傳的更大
現在只是跟親朋好友欲購買該品牌電視的人告知內容物不符
阻止他們購買該品牌電視而已
之後可能就會用別的方法更加宣傳了
我想01這邊證據這麼多
廠商是服務業
如果是這樣對待消費者
那大家真的要全面抵制這廠商
我想該廠應該要提出自己的證據來證明自己貨真價實
而不是由消費者來提出
新禾這一招只敢用在台灣
在國外
被告到死都有可能
所以台灣消費者要自保以及捍衛自己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