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藍光 wrote:為什麼你們送退休主管(恕刪) 這是送禮者的失誤,換成我通常會告知受禮者品牌型號,不過我周遭親友更常做的是,請對方告知喜好或缺什麼?再從中挑選出預算接近的禮品來送,不會出錯也皆大歡喜!
像這種問題應該是當下反應,事過2個月現在來吵,就個人多年家電銷售經驗要善後很困難。因為誰說真話?誰說謊? 羅生門。就算有發票可以提出證明,但是簽收單已簽,也具備法律效力,你說要廠商無條件更換一台新的也不太可能。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跟廠商商談退換貨,商品折舊率更換,基本上買方一定是吃虧,畢竟簽收單已經簽收,又過這麼久時間,你只能用電視+貼錢退換貨。你說廠商沒吃虧嗎? 賣方也吃虧阿,被退了一台機器,必須還要折舊出清賣,損毛利和運費安裝成本。講白一點,雙方都有錯。可是看來看去,個人認為安裝的師傅眼睛也有問題,看外箱包裝也知道SONY和SAMSUNG的字差這麼多,看來這外包師傅也兩光。
這件事可以是單純的出貨錯誤,也可能是侵占事件。樓主退休主管出貨網站誤收SONY電視的消費者(假如有)其中一定有一方說謊,直接去找消保官不就好了。大型網購都會有出貨紀錄,消費者回簽的單去也會保留跟你訂購紀錄對比就知道問題在哪了。只差在為了1萬塊,值不值得你去花這時間?
CyouKei_ZERO wrote:像這種問題應該是當下反應,事過2個月現在來吵,就個人多年家電銷售經驗要善後很困難。因為誰說真話?誰說謊? 羅生門。就算有發票可以提出證明,但是簽收單已簽,也具備法律效力,你說要廠商無條件更換一台新的也不太可能。 樓主說是用網購的,所以很有可能紀錄都被保留下來。誰說謊應該很好查的。
alazif wrote:樓主說是用網購的,所(恕刪) 你這套說法百分之百在法律上敗訴。法官絕對判廠商不用賠償。這種要進官司唯一有勝算的只有一個狀況:安裝當下有錄影,證明安裝時已經是錯誤的電視品牌。你太小看簽收單與2個月的使用期,在法庭上的證據效力了...法官絕對不會採信一個已經使用2個月的消費者,說自己是因為認錯品牌而簽收...何況消費者還是一個高階主管...你講說找購買紀錄,但是簽收單和購買紀錄對的上啊確實買sony電視,簽收單也是sony電視那依然是廠商出貨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