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常識來說,熱銷的商品,有的連旗艦店都沒有沒有展示。
一個分店,如有10台的配額,總數也是很驚人。
顧客退貨的理由千百種,不良品不見得就是瑕疵品,以上月至今全省銷售數上台來說,
如真的有重大硬體問題的話,不良品的數目應該不只這些。
那麼大的通路本來就有展示品、樣品的特別權限,或是用福利品的名義來銷售一些過時的。
類似成衣的剪標商品,或是工廠的廠拍,數千人在搶十元商品,還得動用警察維持秩序…
總之,商家有權利賣展示品、瑕疵品、拆裝品等,但本誠信原則,必須事前告知,消費者有知的權利。
現在消保法規抓的緊,國稅法也抓發票很緊,業者不會明知故犯的。
何況電腦的查詢通常不見得是即時或真正的訊息,不同權限,會看到不同的價格及資訊,
否則這賣場的商業機密隨便一個工讀生就可得知底價,該企業也不用玩了!
如果你有買的是新舊品的疑慮,可以要求當場拆封,序號、外盒等是沒法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