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最囧的一次開箱~Benq 55RV6600(7/8更新)


DAVIDC2924 wrote:
應是電視,打錯了送貨...(恕刪)

泰昀企業邱先生剛剛來電~
講了一下他跟BENQ接洽的後續,最後是說要我跟BENQ去協調
他那邊能幫的就這樣了。

我:那電視是從你們那邊出的還是原廠直接出的?
他:這台是從原廠倉庫直接出貨到府上的
我:那你們那邊負責的是?
他:因為原廠沒辦法直接對客戶作銷售的動作,所以我們這邊算是中間負責銷售的一個窗口這樣
我:那物流業者是你們找的還是原廠找的?
他:這個應該也是原廠他們自己簽約的配合物流這樣~
所以這就要請您再跟BENQ原廠去協調了~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跟需要幫忙的,可以再撥打電話來詢問。
我:OK~那我就只能直接對原廠了.....謝謝~

看來這樣泰昀跟UDN可以直接把責任歸屬全部卸得一乾二淨了~
看了就不敢買了............

之前看了好一陣子

原本這台是口袋名單的-----sony太貴 ,LG 是韓國貨 想說愛用國貨----結果是這樣的服務品質

東推西脫的-------唉 唉唉唉!!!

可憐的樓主

我應該不敢買B牌了...........

可能還是考慮買韓國貨了!!

樓主節哀!!!! 遇到這種煩心的事還怎麼認真拚事業???
我覺得應該是像你收錢的廠家負責!
網路上買賣商品,應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郵購買賣。
買賣契約賣方是 UDN, 您可以主張此次買賣無法讓消費者檢查商品之權利,有違公平交易及平等互惠原則。賣方應提供完好商品的義務,並負有瑕疵擔保責任。
(買方)收受之商品有毀損(電視面板),不可將責任歸於消費者(買方)所導致的。

為完成相關法律程序瑕疵商品退貨之規定,當事人必須為特定的意思通知對方並存證,才能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並且得以之作為訴訟上的證據。
這是法律文件,不要寫太多,以免有漏洞。只要是人、事、時、地、物等重點,及主張退貨理由(參考我上方文字)。

以書面(郵局存證信函)及電話通知 UDN (賣方) 在x月x日前解除買賣契約,要求退貨及理由。
如 UDN 不同意,您可以向各縣市消保官或行政院消保會申訴及法律協助。

媒體部份,您可以先主動聯絡記者。為讓對方表達意見機會,新聞發佈前應通知UDN 及 Benq。
以上只是建議
奇怪 板上的BENQ超人沒在這文章出現
我也說說我的經驗好了...
2013年12底在y購買了一台BENQ-46RV6500
因現在液晶電視很脆弱,怕自己裝出事很麻煩...
所以多花了500裝機費,總共$18188
2014年1月1日放完跨年煙火後,過沒幾分到貨

當晚忙喝酒,師傅裝完機,打開看沒問題就簽單了...
隔天白天仔細看,整個螢幕有水漬痕跡(就是用濕布擦過,但沒擦乾)
馬上用濕紙巾+乾布擦乾淨
只是螢幕左上角有點刮傷,中間下方還有個暗點
很明顯的...這台應該不是全新的

刮傷&暗點,不仔細看看不出來
所以也就懶的退貨了...

只是這幾天,待機燈(紅色)&開機燈(藍色)
一直閃不停或是根本沒亮是怎樣
其實電視這種東西,直接去3C賣場看貨下單叫他們送來不就好了?
我想價錢不會差太多,可能差的就是你贈品方面與刷卡回饋而已,
上次我直接去順發抬了一台39吋回家,
現場拆開檢查沒問題,用車扛回家了,
如果太大件了,也可以要他們運送,
省了產品有問題的退貨處理。

網路雖然方便,但,
有些東西還是找實体店面買比較安心。
樓主又不是直接找原廠購買,而且是新品不良,結果還要自己跟原廠交涉...只有慘

所謂"人為",為什麼直接指向"消費者"呢?

此貨的經手單位,出貨包裝有無錄影,樓主都可以主張

繼續觀望後續

 

1. 調查這台是不是重新販賣的退貨機,搞不好有可能是前任購買者弄破,廠商回收後又沒有檢查。

2. 請BENQ原廠提出當初這台電視的包裝影片,確定出貨的時候面板是正常沒問題的。


看了覺得很難過,因為你是個很孝順的孩子,只是想讓母親看大電視卻遇到這種事,

有板友願意集資讓板主母親有台新電視嗎?我想捐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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