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阿木o wrote:你搞錯囉~愛爾達是花...(恕刪) 500-400=100單位都是美元實際上 它的成本只需100呀我想搞錯的是你吧況且我在#14 #18 都有講清楚喔另外 上屆賠232萬美元 是大家一起賠運作成本各台也要付出所以 並不能都只有列計在elta上
除非愛爾達只當房東不下去攪不然成本絕不只100萬美金愛爾達要撥奧運100萬美金只是授權成本後續攝影、主撥、解說員、之前節目停撥損失、廣告宣傳、器材、設備、人員及食宿等都是要算成本的我想o阿木o就是這個意思四年前無線四臺會賠7000萬新臺幣決不是只有460萬美金無法回收我相信收入因該不只460萬美金但加上其它支出還是賠
看來最後還是會妥協讓有線電視系統轉播無線電視的HD台唯一的重點就是這一句"獲得同意前,業者不可以播放奧運做為促銷廣告口號"他應該是怕有線電視系統搶了他的奧運客戶才會出現這樣的話繼續看到最後看是不是雷聲大雨點小...
KaitoKid wrote:今天各大報應該都有新...(恕刪) CBIT理事長簡仁德強調,只要是價格合理,業者就會採購,系統台和頻道業者已有幾次聚會、達某種程度共識,「不是錢的問題,重點是服務消費者。」哭什麼~~錢交出來就能播啊...不是說要服務消費者。
KaitoKid wrote:今天各大報應該都有新聞出來了,有線寬頻產業協會已經開始哭了要政府介入,然後又拿那千篇一律的「保障民眾收視權益」出來說嘴了....。 我倒覺得是好機會既然要服務觀眾拿頻道來換才是真的服務觀眾「保障民眾收視權益」KaitoKid wrote:今天各大報應該都有新聞出來了,有線寬頻產業協會已經開始哭了要政府介入,然後又拿那千篇一律的「保障民眾收視權益」出來說嘴了....。 各大報?找遍自由、蘋果、Yahoo等各大新聞網只有找到聯合和中廣的新聞我可以懷疑你的說詞嗎?
sasamisami wrote:找遍自由、蘋果、Yahoo等各大新聞網只有找到聯合和中廣的新聞我可以懷疑你的說詞嗎?...(恕刪) Google 一下可以找到中時電子報。自由的話確定今天的報紙體育版有新聞,但可能沒線上版。
BSMI wrote:"獲得同意前,業者不可以播放奧運做為促銷廣告口號"他應該是怕有線電視系統搶了他的奧運客戶 只有奧運的官方贊助商或是合法獲得授權的轉播商才可以用奧運當主體來作為自身廣告的行銷宣傳主軸,這邊所指的奧運主體不只是奧運五環等標誌,就算你用中文字的奧運都有可能會有侵權的疑慮,一般來說,轉播商或是官方贊助商在使用奧運相關資源來做行銷時,都會把廣告腳本,DM等資料送國際奧委會審查,避免產生侵權的爭議,最近麥當勞 Panasonic 等官方贊助商都已經把奧運五環與自身商品或是廣告結合了,這就是官商贊助商才有的權利,當然啦,這個權利也是"花錢"取得的,有線電視業者不想花錢,又想分一杯羹,這個心態才是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