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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2823620
zerokiller wrote:
修這個法,很明顯就是立委在圖利第四台壟断,收昂貴的月租費
著作權固然重要,但第四台這個惡意壟断,抬高價格的行為,卻是更可惡
事實上,時間再拖久一點,第四台早晚得降價來對抗這些盗版,喜歡看正版第四台的人也可以得利,結果還沒開始降價,法就先修出來了
更妙的是一堆笨蛋還在挺這個著作權法,讓第四台継續高價出租給你
其實修這個法,應該也同時檢討第四台的價格,放些好康給消費者,這樣子才不會惹民怨
立委修這法,整碗飯都搶去吃,也不分給老百性一些好處,相信大家都看在眼裡
很多人不訂閱第四台,並非第四台爛,而是每天忙於工作,看電視的時間有限,每個月還要花500元訂閱,實在不合算。
本來我是不看第四台的,即使我有安博盒子,也不會用來看第四台,因為用安博盒子看第四台,畫質差,又經常斷訊或走走停停,看了會氣死人。用來看大陸的連續劇,畫質好又順暢,看得很過癮。
去年(107年)情況有了變化,北都有線電視大發慈悲,看一年只要1500元,簡直是跳樓大拍賣,我當然捧場立即訂閱。
第四台的敵人並非安博盒子,而是電信局的MOD,因為MOD價錢便宜畫質又好,訂閱的人越來越多,第四台再不降價,訂戶會流失的很快。
如果北都有線電視一年到期之後要漲回原價,我就想改訂MOD。
看電視的時間有限,誰的畫質好,價錢便宜,我就訂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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