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很單純的護衛專利權吧!台灣人不可告台灣人?那台灣唱片公司發行的本土唱片.台灣電影公司拍攝的本土電影就任由台灣同胞使用共享著作權?這跟韓商那些無恥的小動作不一樣吧!尤其是那個自首自己領頭的壟斷行為,轉為汙點證人來陷害跟隨的同業最令人不齒...
回樓上01已經進駐一堆排韓份子(韓國人都是狗)愛呆灣激進份子+護國論主義者(要愛國貨 我們才有飯吃 台灣企業最偉大)台灣之光教徒(誰敢惹台灣之光就是與我為敵)到處圍剿一些正常只想買個好產品的消費者今天一個不小心看上3星或LG的產品就要受到唾棄與炮轟見不得韓國好 韓國什麼都是靠政府 跟大韓民族的支持才有今天世界級的能力韓國不管啥都是濫貨等論調最後說真的...其實什麼也沒改變 商人都無祖國了 消費者買東西還要考慮這麼多?請給我們好產品 良心的產品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