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麼時代了,還要箝制別人的言論自由?要知道只要是「不違法」在這個標榜民主自由的社會中都是受法律保障的,你不知道嗎?兩人對話,自稱「管理員」跳進來指說「與內容無關」,兩人對話怎麼會無關,就算對罵也有關,何況不是,是你「管理員」突然插進來,無關吧!在01裡,「手機」、「相機」、「筆電」、「電腦」、「蘋果」、「汽車」……最常看到留言內容是「來看MD的」,與內容有沒有關???有誰刪發言了???你覺得在法院你站的住腳嗎???…………新增沒反應?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hillside wrote:幫你備份了 你是在威脅我嗎?靜候回覆!steventsao.tw wrote:川普仍然被 FB 封鎖帳號 我的老天鵝啊~~這…好吧,告訴你川普犯的是「煽惑」﹙不瞭解美國正確法律名稱﹚,這怎麼拿來比擬呢?即便如此,多數人仍認為「未經法律判決」怎麼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問題是川普不提告,提告的話「臉書處分和犯罪認定」會是兩回事,川普自有考慮外人無法置喙,不知如此說明懂了嗎?現在有時間來整理。
其實我心情很平和﹙又要花錢有點痛﹚,只覺得都已經推翻滿清百餘年了,怎麼還會有「我就是天」想法的人?《內規抵觸法律》結果?這是最基本的法治觀念,怎麼到你們口裡變成是治外法權的外國人?這裡充其量只能比照公寓大廈「管委會」﹙人家還經一定程序組成,於法有據,內政部登錄在案﹚,即便如此,社區住戶是你叫他閉嘴他就要閉嘴嗎?社區範圍是你想封就能封的嗎?事實上,你們好比商店是在"營利"的,其餘就不多說了。最近非常多FB社團都會將組織成員公開,無論經營如何,給人就是開大門走大路的正派感,而不是詐騙集團般的躲躲藏藏,這才是對的!從這串發言內容就可以看出「個人」素質,只希望都民國110年了,大家生於民主法治中,應該要有民主法治素養。我不是一定要告你,只是要你日後行事「光明正大」,畢竟你如果在做對的事那怕什麼呢???好了,事情至此大家不用再說了,無論你的想法看法如何,都請小心用詞,別被牽連。
hillside wrote:只是被刪了疑似問候人(恕刪) 考慮這麼多天還不清楚自己想表達什麼意思嗎???「為自己言行負責」有這麼困難嗎???如果總是抱著「換個身分還是一尾活龍」的心態,只能說心智永遠無法成長。每個都龜縮了起來,躲在螢幕後,追究你們責任也實在無趣!同時也代表你們知道自己行為有錯,「知錯要改」!只期望你們都能養成「為自己言行負責」,做個堂堂正正的人←不重要嗎?加油!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