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OUND 買線加價199購XPUMP premium??訂單已成立~

請問各位前輩:

我附件是剛剛XROUND官方線上旗艦商城,自行發出邀請要我買TYPE-C線享折扣,畫面還有一個加價199購得XPUMP premium,
我完成付款作業後,他們有位主管突然打電話給我說,網頁錯誤,自行取消我的訂單,無後續任何友善動作,請問這樣合理嗎。一般企業,如航空公司機票設定錯誤,不是也要履約嗎。我是否該請申訴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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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賣家是否已拿到你的錢

如果你是轉帳 --> 款項直接進入賣家口袋, 等同契約成立

如果你是網路刷卡 --> 賣家向銀行請款並撥款後才等於契約成立

如果賣家尚未收款, 根據經濟部「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5點

「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2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

你說賣家是立即向你說明並取消訂單的, 所以取消訂單於理有據

除非你能證明賣家已收款(信用卡顯示付款不算, 要賣家實際跟銀行拿到錢才算), 就不在2日限制內, 賣家應出貨

當然, 大部分商家即便是在2日內通知取消, 也為了顧及商譽, 仍會以折價或贈品方式補償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謝謝回復~讓我有查詢的方向,現已轉消費者保護協會申訴~
因Q&A有說明,因為付款時間差,已修訂為,企業主須於立約前自行確認數量/價格....略,所以 完成訂單後,要確實履約,不是消費幫忙審查他們的網站幫忙debug...之類。

網站標價錯誤有無相關法規可以解決?


日期:105-09-30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一、有關網路交易相關法規,經濟部已公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0.1.1生效)。其中應記載事項第五點(確認機制)規定:「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第一項)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第二項)」業者不得任意以標價錯誤而不履行已成立的契約。並自本(105)年10月1日生效。
二、惟實務上針對「應記載事項」第五點,除第一項規定因實務操作方式未臻明確而產生消費爭議外,另又因科技化發展改變消費環境,第二項但書規定於信用卡付款時,亦出現消費者下單與實際扣款時間差,造成「已付款」時點之認定爭議,爰參考外國立法例,修正為:「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
三、不過,依照民法第148條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如果網路標錯價的個案情節有權利濫用或違反誠信原則的情形,仍然有本條規定之適用。

tzengjoe wrote:
修正為:「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恕刪)


感謝更新資訊

不過這個修正反而讓人感覺定義更模糊了@@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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