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商品 然後商品有瑕疵…賣家不處理

我是購買一個帝瓦雷喇叭 黑色 然後約好面交 之後檢查商品都是新的 賣家也強調有保固五年 可以自行處理 然後回家之後就發現商品有壞掉 之後拿去原廠門市要處理他們說要購買者來才可以 之後詢問完客服他們說只要用當初保固的Email寄給帝瓦雷就可以幫忙處理商品瑕疵問題 但賣家遲遲無法做出回應 我很擔心商品是偷來的 也怕事後被提告 所以希望賣家可以處理 但他直接封鎖我 我不能處理 因為帝瓦雷好像都對人或者發票…但我都沒一我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1. 看看這產品的價錢值不值得你去花時間金錢去為自己討公道, 如果它價值好幾萬十幾萬幾十萬那也許可以

2. 找其他會修這種產品的工作室或者公司, 修理費自行吸收算買教訓

3. 發簡訊到對方的手機, 限時如果不連絡出面溝通, 就以詐欺罪提告 (刑事案件)

你的時間如果很寶貴 (日進斗金的人) 那以上就不一定適合
JingLun0211
好的 但可以提告嗎 因為是面交 …
george306
當然可以呀~
去警察局報案阿
JingLun0211 wrote:
我是購買一個帝瓦雷喇...(恕刪)
大鼻
如果只有賴的對話那可能就沒辦法
黑武士489
是要告什麼啦.......
JingLun0211 wrote:
我是購買一個帝瓦雷喇(恕刪)


既然賣家也強調有保固五年,第瓦雷則需發票或保固證明,而賣家沒給保固證明,可提告,不過建議先存證信函給他就好。
一、詐欺(刑事:因為你問了原廠,發現沒保固)。
二、要求退貨與還錢,可寫存證信函給賣家~~
JingLun0211
是有保固的 但是 這個保固需要原主人寫Email給客服…..
JingLun0211 wrote:
我是購買一個帝瓦雷喇(恕刪)


爛東西丟了吧!
舉個例,在…美國買NIKON相機好了,回台灣發現故障找代理商,可能收費高但一定要收﹙不然原廠授權幹嘛?﹚,不想當盤子寄就回日本原廠,他收不收?當然會收;其中無論美、台、日那個商會跟你要發票?MAIL?…嗎?尤其日本原廠還會有什麼公司貨、水貨…拉里拉雜的情節嗎?十年後又怎麼辦?另無刑事記錄就不是「賊仔貨」好嗎?再者,商品需檢測後才能知道是否如賣方所述也才能究責,不是嗎?原廠行徑有刻意包庇之嫌。
賣方如實交貨﹙即便是買方當下沒檢查出來﹚理論上就無責任,之後商品保固維修原廠應照條款履行,與消費交易買賣無關,這樣搞,以後東西送修不是都得附購買者流年、生辰八字及天象星宿加氣候地理水文?怎麼搞得比蘋果還侵害消費者權益!
「帝瓦雷喇叭」有水貨嗎?山寨嗎?…是原廠找理由不想負責吧,所以結論是「爛東西丟了!」
george306
好像對也不對, 那為何雙 B 水貨車台灣原廠也不給保固? 中華賓士也是喔
JingLun0211
查出來這個是美國官網購買的 然後賣家對於這顆的來源與原主人是誰完全不知道 都在騙人
個人交易的豐富經驗

1. 勿迷信「面交」,因為會被視為「驗貨」確認沒問題才交貨,之後有任何問題賣家會主張你有驗貨,是你自己使用後弄壞的。但往往買家只是基於「怕被騙」心理,面交根本無法驗也沒有能力驗 (這點不關賣家的事),問一問看一看摸過,還是面交個有問題的物品回來。

2. 2手貨再新都是有風險的,全新跟店家買的都會有不良品,買家要做的不是防止拿到不良品,而是要有健全心態這種風險一定有。

3. 交易要看雙方約定而且必須能舉證。賣方說全新,功能好不代表是保證,這只是描述。交易後多久有問題是賣斷後由買家自行處理,還是有退貨約定,恐不是單方認定。

4. 代理商要購買證明還是原主人mail,這是保固方式還是一面之詞都很怪。基本上這可以釐清或透過消費仲裁來協助。不過可以判定這種服務很一般般。另外,也有可能是水貨,但賣家沒講明還是誤認,這就有得扯,看當初怎麼認定的。

提告只是比較威,讓對方麻煩(還有自己),購買前講清楚比較重要
JingLun0211
我也是第一次購買😭現在搞的很麻煩….原廠也是很煩…要東要西 然後賣家完全不想理我超擔心的..
樓主知道這台帝瓦雷的賣家是從哪裡買來的嗎?

現在的音響代理商有些不提供保證書,流行用網上登記
對日後的二手銷售,看來也是麻煩...
JingLun0211
他都說不清楚 說網路訂購的 然後給的名字資料都不對….care卡有登記不知道誰的名字 整個很可怕所以我急著找他的人 在台北 楊小諭
給負評
JingLun0211
我也想但是我是面交畢竟10萬塊….
面交後基本上有問題就是買家要處理了,除非你能證明當時交易就存在,或因不可抗拒因素,讓這狀況發生,但通常就是難舉證了。

1.既然有保固,也確定不是水貨,跟原廠協調看看吧,說明是二手,但原主人聯絡不上。
2.原廠不理,那就自己自費修看看吧,除非很多錢,才只好選擇訴訟。
3.訴訟可是花錢花時間,結果可能也不如預想,畢竟面交完了,也要看當時交易時賣方怎麼寫物品。一般都是交易糾紛,不會是刑事。

以上斟酌。
JingLun0211
主人完全不回覆 然後我現在在跟廠商協調看能不能聯絡主人
如果商品他有說是有保固的(有紀錄)
但你實際使用發現廠商不保固因為要本人
那這樣應該構成商品不實吧?

搞不好他也是二手接 結果東西壞掉發現廠商不保
丟二手來找個人接這個鍋也不一定


==========隨手網路找的一些說法============
刑事詐欺罪的成立,有一定的要件,賣方沒有誠實告知物的實際狀況,不一定會成立詐欺罪,此時可以藉由調解、申訴或民事訴訟程序來求償。但民事求償常常會找不到人,此時只能向警方報案,由警方查得對方資料,再做民、刑事責任的訴追。如果賣方明明知道物品瑕疵,還刻意去隱藏或修飾,就有成立詐欺的可能性。成立詐欺的一個考量就是,是否以正常品的價格出售經刻意隱瞞或修飾的瑕疵,或故意不知告權利瑕疵的存在。此種情況成立詐欺的機會就比較高。反之就僅能主張債務不履行,或者是瑕疵擔保責任。

如果對方「交付的商品規格與原約定的完全不符」,您可以提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罪,但是否成罪仍要視實際存在的證據以及檢察官調查的結果,如檢察官認為此屬單純民事買賣的瑕疵糾紛,則成罪空間即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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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保固不曉得是否算所謂約定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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