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暴民 霸凌戴爾(美商ZDNet科技網站總編輯陳奭璁)

陳奭璁在其部落格的文章

http://taiwan.cnet.com/blog/0,2000089057,20139335,00.htm

消費者,您的名字不是暴民
陳奭璁  2009/07/03



今天接到許多讀者反應我在蘋果日報發表的文章:「消費暴民 霸凌戴爾」。

一位女性讀者在電話中說:「我只是聽到有這種好康,就跑去下標,為何被說成暴民呢?」

我很感謝她十分溫和有禮的表達方式。

另一位男性讀者則打來說,「你這樣寫,我會懷疑你是不是收了廠商的錢。」

我也很感謝這位男性讀者沒有暴跳如雷地對我大吼大叫。

基本上,這篇文章內文是我寫的,因此我得自負言責,這跟公司或編輯部立場無關,我也沒有跟本文文中提到的廠商有任何接觸,無須衍生各種聯想。

但唯一得釐清的一點,「暴民」與「霸凌」皆非我使用的字眼,我只能說,蘋果編輯台的這個標題也讓我「十分驚奇」,只是這畢竟不在我掌控的範圍之內,若因這兩個字眼有傷到讀者,本人僅在此向讀者致歉。

隨著事件的發展,歡迎讀者持續關注此事,畢竟我的看法只是其中一個,有您的意見加入,相信論述會更完整,也更能監督廠商。
"陳奭璁大編輯"為什麼不敢直接說
DELL有錯,而且態度傲慢不尊重台灣的消費者,
所以大家才會情緒失控的拽著DELL要賠償?

公開說DELL有錯這麼難?平衡報導的標準是真的不懂,
還是就如某些網友說的,這位大編輯有收到廠商的某些暗示,
出來幫DELL消毒闢謠???

部分消費者"追殺戴爾"的言論的確失了風度
但是DELL堅決不道歉,堅決不想為標錯價格的事件認賠,
陳奭璁大編輯對DELL的舉措沒有任何批評,
這才是在下對這位"陳奭璁大編輯"的言論感到失望的地方。

原來在商言商,就是大家一起撻伐消費者,捍衛自己公司的商業利益!
ezchou wrote:
但唯一得釐清的一點,「暴民」與「霸凌」皆非我使用的字眼,我只能說,蘋果編輯台的這個標題也讓我「十分驚奇」,只是這畢竟不在我掌控的範圍之內,若因這兩個字眼有傷到讀者,本人僅在此向讀者致歉...(恕刪)


那怎麼不去向apple抗議要求更改?
mashogy wrote:
原來在商言商,就是大家一起撻伐消費者,捍衛自己公司的商業利益...(恕刪)


消費者也可以集結力量 捍衛自己的權利 決定自己未來的購買方案啊

沒什麼,只是又出來一支廠商的狗~~~
沒有幫他們說話那來的好康ccc
原來ZDNet科技網站總編輯也只有這麼一丁點能力!!!
為了養家活口,我原諒你.......
他現在的情形比較像是dell 的狀態了

陳先生,要不要推給蘋果日報,一如你把dell的事推給消費者

不然你自己的名聲是你自己要受損的,有誰要求你投蘋果,又要署名和職位

蘋果日報登你的文章,雖然長期看你的文章知道不是你的言詞用法

但是這還是你,一如這次dell事件

有誠信,有擔當,別把錯誤推給蘋果日報,自己負責,如同你這次dell的看法
The Wingman wrote:
寫得不錯。

這群人就像是流氓一樣﹐抓到小辮子死纏著你不放。

暴民都不會承認自己是暴民的。...


所以
爛廠商當然打死不會道歉認錯囉,對嗎?
對於一般使用者的知名度大增,得了便宜還要賣乖裝委屈,對嗎?

我終於知道大大您反諷的「用心良苦」
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說消保會不該介入,這部份又怎麼解釋呢?

文章雖然沒寫明講,但意思不就是說消費者集結力量大過DELL ,大的在欺負小的嗎?

從目前DELL 所做決定來看,力量顯然不足以壓迫 DELL. 是誤判形勢,還是預測結果錯誤.

若要說是以個人身分發表,所任職的公司就不該搬出來用.當總編輯的人應該不會不懂.

戴爾的錯,幾個字就輕輕帶過.

這一週來DELL 都沒正面給消費者任何何明確訊息(除了拒受訂單以外),可以說是無消無息.
從消保會得知還比較多訊息,但也讓人一直很火大.

" 一度舉棋不定的戴爾" 明顯用詞就是 "整個畫面怎麼看都有點詭異"

所以標題跟文章所要形塑的意思根本就是一致的.

該不會也在玩黑暗兵法吧?

http://blog.yam.com/antiyahooauction/article/6269470

雅虎煮蛙剝皮 台灣又第一陳奭璁/科技網站總編輯(北縣淡水)

雅虎奇摩拍賣宣布近期開始徵收成交手續費百分之三後,討論區中瀰漫著網友抗議聲浪,但對於已經在市場處於獨大地位的雅虎奇摩拍賣而言,這只不過是不痛不癢的過渡期而已,除非公平會介入調查,否則等抗議聲浪過後,網友還是得乖乖回到雅虎奇摩拍賣裡。



雅虎奇摩在網路拍賣市場的地位有多穩固呢?根據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的調查,二○○五年台灣網拍市場約為三一七億元;而雅虎奇摩日昨披露該公司二○○五年的網拍總金額達二二○億元,以此估算,雅虎奇摩在網拍總體交易中佔了幾近七成市場。

事實上,雅虎奇摩拍賣在台灣已經沒有對手了,即使賣家再怎麼不滿雅虎奇摩的作法,他們也無處可去。eBay嗎?這一家在美國獨占鼇頭的網拍公司,已經在上個月宣布退出台灣市場,轉而跟 PCHome合作。但,不論是eBay也好,PCHome也好,兩者都遠非雅虎奇摩對手。

也難怪雅虎奇摩敢大聲說,「針對使用者的反彈心理,他們早有預期,以二○○四年四月開始收取刊登費用三元為例,不過大約三個月後使用者即開始有回流情況。」

雅虎奇摩收費最惹人非議之處是在於對賣家進行漸進式的「煮蛙」收費法,一開始使用免費的手法招來賣家加入,等到具有一定規模後再逐漸推出各種收費項目,但此時賣家已經無法回頭了。賣家長期替雅虎奇摩拱出人氣與名氣,並讓雅虎奇摩擊敗所有對手,但雅虎奇摩回饋的方式就是一再片面宣布新的收費方法。

此次雅虎奇摩推出收交易手續費正是選在eBay宣布退出市場後的一個月,賣家除了再被剝一次皮,又能奈何?

然而,賣家不應該是雅虎奇摩的免費提款機,雅虎奇摩在寡佔網拍市場的情況下一意孤行新增收費政策,賣家負擔勢必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這令人想起二○○一年曾喧騰一時的微軟作業系統壟斷案件,當年微軟因在台市場寡佔,產品價格相較於全球定價偏高導致公平會介入調查,一年後微軟與公平會達成和解,宣布調降產品價格平息眾怨。

雅虎奇摩的作為在頗多方面類似當年微軟案件,雅虎奇摩在全球其他地區的拍賣網站多數都尚未收費,唯獨在台灣樣樣搶先,網友宛如是這家美商公司在台的收費實驗品。賣家只能於網路串連表達不滿,但公平會實應該介入調查雅虎奇摩是否涉及濫用寡佔市場優勢。【2006/07/26 聯合報】
好了。

我也得承認.

我想,我瞭解到人是會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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