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東西送給不愛惜的人感覺的確不是很好。

不然考慮送給真的需要跟懂得珍惜,或是送給朋友也好,順便做個人情。

雖然這種情形我常常體會,但還請樓主不要跟自己過不去。
巴隆 wrote:
不好意思,題外話,請問網路毀謗是只要拍下他id跟發的文就好嗎?? 還需要什麼證據呢? 麻煩有經驗的前輩教導一下,....(恕刪)

從這一層樓往上看,那篇文章誹謗到你了??公然侮辱到你了,不要自以為很厲害,只會出一張嘴!!有種你告告看!!誣告罪馬上回敬給你!!

你要丟東西我沒話說,你說要告人!!就讓我覺得好笑了!!

另外是誹謗不是「毀」謗,字不會寫就算了,至少該懂的注音吧!!
好吧...說那篇文章根本沒有毀謗我的地方,看來以後可以學他發言了,罵死變態都沒事了,唉,看來要學的真的太多了,以後可以隨便在別人的文章罵死變態了
巴隆 wrote:
好吧...說那篇文章根本沒有毀謗我的地方,看來以後可以學他發言了,罵死變態都沒事了,唉,看來要學的真的太多了,以後可以隨便在別人的文章罵死變態了章...(恕刪)

OK喔!!你要告就去告阿~~去跟台灣的警察玩玩,包準氣死你!!

就直接把貼文印下來,就近送警察局或派出所就好了,說要告公然侮辱,理論上他必須受理,並且要發文給MOBILE01調網路IP,然後透過ISP業者找到那個人,然後送檢察官確認是否起訴!!問題是台灣的警察?????只能說聲唉!!!!真的重大犯罪都會被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更何況是雞毛小事!!

建議你去跟他們玩玩,不被氣死,也會玩掉半條命!!
巴隆 wrote:
好吧...說那篇文章...(恕刪)


說那麼多
阿到底是有沒有要把毀掉的影片PO上來啦
講一堆,多講的喔?
博觀而約取 厚積而薄發
嗯,要PO毀掉還不簡單先等你送我台DV吧 我立刻PO 我有要PO給你看的權利還是義務? 你只要敢送的話 我就立刻PO 不然就不要一直講 也是多講的喔


巴隆 wrote:
嗯,要PO毀掉還不簡...(恕刪)


請問毀滅方式?
YES!~
無聊.不過就丟台LCD也要來發問.我朋友上次直接丟二克拉鑽石都沒問人要怎麼丟了...這種小東西怎麼丟也要問


以下是問我四歲兒子要怎麼處理的,
1.高舉過頭往地上丟
2.破壞後再拿去垃圾車丟
3.我問完後我兒子說:爸比,下次別問我這種呆問題了好不好..
大大,我也要,我住高雄..排隊+1
可以拿來備用!!
andychen34 wrote:
大大,我也要,我住高...(恕刪)

不要再排隊了,人家已經要堅持要毀損然後丟掉了,小心再喊說要排隊,人家又要喊說要告誹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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