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還有比Dell事件更惡劣的一件事

APPLE80808 wrote:
我覺得賣便當的例子有...(恕刪)


讀完您的文,好像心靈被洗滌一次,如果台灣也有這種相互信任及尊重的環境,真是太美好了!
講暴民那是看得起台灣...

真的敢暴...也沒幾個,就是口水多一點而已..

貪小便宜,又沒品格的人真是討厭....

有種你門這些人就集結去DELL門口抗議...

人家地址不會不知道吧
唉,這種價格一看就知道是打錯了,再怎麼清庫存也不可能低到這種價格!

大家就別再吵了,如果您是Dell的話,您會選擇出貨嗎?我想大部分的人一定不會~~

賺了1000元算不錯囉,如果有人不要的話,請捐給在下吧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定慧等持、行善布施、災劫消弭、逢凶化吉,阿彌陀佛!

APPLE80808 wrote:
你說,美國人笨不笨?無條件退貨的漏洞這麼大,他們竟然都不知道!」


美國人當然知道囉!並且我知道怎麼用這個權利還是他們教的哩!

想當初剛學高爾夫球時,自然是看到球桿就拿起來晃一晃,有一天在costco拿起一支Driver晃一晃時,旁邊一個老美就問我這支球桿好不好打。小弟我回答說,抱歉沒打過不知道,但是我建議他去類似邁達康有試打室的賣店試打看看。結果就是他跟我說,不用那麼麻煩,先買下來,上場打一次就知道好不好,不好就拿來退掉囉!然後他還跟我說,他在過不多久就要回美國去了,所以就算好打,可能也是拿來退掉,因為球桿不是很好帶。

以上.....其實我也認為既然廠商都定出這個條款了,消費者只是運用他的權益而已,沒有啥高尚或是卑劣的。

只是想說一下,台灣人使用一下自己的權益就說是貪小便宜,鑽漏洞,老外就不是了。我在美國退貨時,老外可是比老中人數來的多滴,不曉得為什麼有些人就是一直認為外國人啥都是比較好、連那個可能都是比較香的,不需要靠貶抑他人或是來強調自己多有道德。

最後,來交代一下這次Dell的事吧!我分兩次定了兩台,第一台 699那台 想說買給岳父用,第二台1699那台,想說趁便宜給自己搞第二台Monitor,雙螢幕想想就蠻帥的。

我當然想要Dell認帳出貨給我囉!現在景氣那麼差,當然是挑便宜貨來買,有人要賠錢賣最好。甚麼?廠商賠錢就是我們買方沒人性?拜託,資訊業賠錢做生意早不是這一兩年的事了,只是這個case他們覺得值不值得的問題好不好。

jones12 wrote:
講暴民那是看得起台灣...(恕刪)


你提倡的行為是有比較像暴民。

iamyy2000 wrote:
唉,這種價格一看就知道是打錯了,再怎麼清庫存也不可能低到這種價格!


你可能真的沒有呆過資訊業,這種價格是可能滴!

那種文章的作者, 果真沒啥品德才是!

消費者買便宜的東西, 這是舉世都一樣的個性,

縱使有錢人想去買法拉利, 也是會問看看在哪邊買比較划算便宜~

Dell 標錯價, 是他自己廠商內部管理出了大問題,

難到... 萬一以後消費者花了2萬元買了筆電, 筆電到手後,

哪天又寄了帳單到你家說要再補個幾萬元... 因為他們標價標錯,

試問那個作者, 你會爽快嗎?

有人說螢幕不可能那樣便宜, 所以肯定是 Dell 網站疏失,

但... 現實世界裡, 也是看的到有那種 一折跳樓大拍賣,

前幾個月, 台北火車站前的 NOVA, 也有舉辦過 1 折跳樓限量特賣,

1 台 PS3 只賣台幣一千三百多, 還有很多 3C 產品, 2~3千元就可以買到,

所以有人一大早就再排隊~

難道 NOVA 也可以突然說他不想賣, 不想出貨, 說他們標錯價格嗎? 讓那些人白排隊?

不過NOVA 很誠信的是真的舉辦 1 折拍賣~

反觀 Dell...

Dell 標價標錯, 是你自己的事情, 不是消費者是消費暴民! 如真的有那篇文章是說台灣是消費暴民,

那個寫文章說別人是消費暴民的人, 大家應該全力撻伐吧!

如果你到一家店吃牛肉麵, 是因為看到他寫牛肉麵只要10 元,

結果當你肚子餓扁扁, 興致勃勃進店裡坐下, 準備點麵時, 老闆跟你說標價標錯了, 是 100 元/碗,

那這樣算誰的問題?

其實整件事不管是從法理來看..嚴格說來..雙方都沒有錯..
而就情理的角度來說..雙方也都有不合情理的缺失..

當然DELL錯標商品價格不免有廣告不實之嫌也是整起事件的始作俑者..
但是就法律保障消費者受廣告不實欺騙的角度來說
是在雙方買賣契約形成而消費者獲得的商品明顯與廣告商品規格不符時才適用
就此案例而言,即使消費者已透過網路下單但DELL並沒有核可交易行為時
事實上DELL的確可以不承認這樣的交易條件而拒絕出貨這是絕對站得住腳的
而消費者當然更沒有觸法的疑慮..

但就情理上來說廠商在商言商是不太可能作虧本的生意..
然而卻可能因此而賠上自己的商譽
消費者雖然理直氣壯但是也不免讓人覺得貪小便宜
如果硬是要捉住廠商作業上的過失而趁機獲得利益
事實上這樣的行為是比廠商不認帳更來的讓人覺得鄙夷..

所以..如何適當地讓整件事情落幕其實不單只是考驗DELL
對台灣地區的消費者來說即使因此獲得任何的利益..
其實得失之間我想消費者應該更用心的去思量才是

或許貪心兩字是沉重了些..
但是給其他人的觀感的確是如此...

由於DELL在法律上並無明顯違法的問題..
若是真的消費者最後仍執意尋法律途徑但依然不果
那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三思.三思
peterc850 wrote:
你可能真的沒有呆過資訊業,這種價格是可能滴!


呵呵~~我並無意製造筆戰!! 不過我不認為19吋螢幕會降到$500元以下,應該是低到一定的價格後,就會退出市場了~~
哪天假使19吋螢幕價格降到剩下$500元的時候,請通知我一聲囉~~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定慧等持、行善布施、災劫消弭、逢凶化吉,阿彌陀佛!
bmf22 wrote:
個人雖然覺得Dell...(恕刪)


有很多交易並不是當下收錢的,信用卡公司會扣款沒錯,但除非戴爾去做了請款的動作,否則拿不到錢,你說電匯的方式?,假日遊局銀行應該都沒開吧,就算有星期六有開好了,轉帳日會是當天嗎?,這都是背後看不見的流程,再者你說的條款的部分,這不是跟銀行借貸簽約一樣嗎?明知道會影響自己的權力,那為什麼簽的時候不看清楚呢?為什麼還是會去簽呢?,這不是很奇怪嗎?

再來要說戴爾自身的條款,很多人說都是偏向有利於戴爾的,那銀行呢?難道一堆申請信用卡、現金卡的人因為沒有詳讀簽訂的合約才來抱怨說為什麼銀行都利己,這是不合邏輯的吧,我只能說白紙黑字並不是只適用於"買方",也適用於"賣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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