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暴民 霸凌戴爾(美商ZDNet科技網站總編輯陳奭璁)

ulyssesric wrote:
還在『消保會應該捍衛......消費者錯在明知道價格標錯......(恕刪)

個人只想說:
價格是廠商訂的
成本是廠商的事

消費者幹嘛管你廠商成本多少?
只要我心中的C/P值夠高的東西 我就買

價錢誰定的??誰說有標準的??

ilms wrote:
個人只想說:
價格是廠商訂的
成本是廠商的事

消費者幹嘛管你廠商成本多少?
只要我心中的C/P值夠高的東西 我就買



怎麼還老是在繞著這個圈子轉啊!!

價格是廠商定的

廠商已經說明定價錯誤,而且更正了

如果不能接受就別買了啊

是怎樣啊!!! 強迫別人用不願意的價格賣,就是正義嗎!

人家不賣你,充其量你只能給他一個負評罷了

那個貨物在交到你手上之前,並不是你的!


要貼文章也不貼完 後面那一篇呢
而且 違反誠信的是DELL 才不是消費者
又不是DELL出貨了消費者不給錢
是消費者給錢DELL不出貨

ascadia wrote:
怎麼還老是在繞著這個圈子轉啊!!

價格是廠商定的

廠商已經說明定價錯誤,而且更正了

如果不能接受就別買了啊

是怎樣啊!!! 強迫別人用不願意的價格賣,就是正義嗎!

人家不賣你,充其量你只能給他一個負評罷了

那個貨物在交到你手上之前,並不是你的!


不可能

跟DELL說價格有錯的廠商

DELL有說 我不能接受 所以我不買了媽???

DELL還是叫廠商賠錢出貨 否則就違約控告

強迫廠商用不願意的價格賣 DELL就算是正義媽???

所以即使DELL說明定價錯誤 還是必須要照價錢賣

因為 訂單已經完成 不是他說取消就可以取消的

beldandy wrote:
不可能
跟D...(恕刪)


這我就不懂了

之前不是有一元起標的房子,
被得標後不認帳的例子嗎!

啊如果廠商不願意用一元賣你
你是不是也可以說我已經匯款了,所以屋子是我的了
要把他告到死

在我看來,這就叫"不當得利"
這在法院是告不贏的
因為沒有人用一元買到房子
(抽獎的不算)
不當得利也要有個限度
請問買一兩台DELL螢幕
能有多少的不當得利???
憑什麼DELL可以不出貨???
更何況之前他在大陸價錢錯誤也是照常出貨
而且那個是起標 不是定價
起標價格又不一定
說老實話
是不是不當得利
要法官判了算 而不是DELL說了算
DELL如果想要減輕損失
應該是想辦法跟消費者換訂單
而不是私下取消
而且廠商報錯價
希望DELL取消或調高價錢
DELL還不是照樣要廠商賠錢出貨
那DELL不是也是不當得利好多錢???
如果今天廠商報錯價
DELL願意取消或調高價錢
那消費者當然願意照做
問題是DELL有這樣做媽???
我只要求 一體適用 有何問題???
beldandy wrote:
不當得利也要有個限度...(恕刪)


不管怎樣, 把成本跟同級產品價格一攤.... 哪錯誤的價格合不合理..
不言可喻, 至少法官願意採信的機會極高...
不要認為人多吹口哨壯膽, 法官跟正義就會站消費者那邊....

當然老共那種人治政府可以像土匪一樣強奪廠商財產.. 一個不是法治國家, 什麼事都可以發生...
台灣政府不敢那麼偉大囂張..... 不會有這種事的..

就算是特價或促銷, 一般這麼懸殊差距成本, 必然有數量或其他但書限制..
當然我相信很多人會硬說"我真的不知道", 沒關係, 法官會相信Dell確實是失誤的..
這不需要大家在網路吵翻天, 或是閉著眼睛說一些連自己都不相信的話...
(如果大家真的不知道LCD成本多少, 那哪來十萬台LCD訂單, 那比Dell一年銷售量還高哩!!!)
除非... 有任何新證據顯示Dell有蓄意或詐欺之嫌疑....
這跟成本毫無關係
如果跟成本有關係的話
那為何廠商報錯價比成本還低 還要出貨給dell
廠商可以說 這比我成本價還低 我沒辦法出
請問dell會接受???
那DRAM廠也可以說 我沒辦法賣一條賠兩條
所以你應該用成本價買????

bar0106 wrote:

當然老共那種人治政府可以像土匪一樣強奪廠商財產.. 一個不是法治國家, 什麼事都可以發生...
台灣政府不敢那麼偉大囂張..... 不會有這種事的..


這個不能這樣說
如果照你這樣說的話
DELL根本不應該去大陸
也不應該去大陸賣DELL的產品
因為老共那種人治政府可以像土匪一樣強奪廠商財產.. 一個不是法治國家, 什麼事都可以發生...
事實上呢 DELL不僅去大陸 還把客服設在大陸
這件事只是證明
DELL不敢欺負大陸人 只敢欺負台灣人而已
beldandy wrote:
這跟成本毫無關係如果...(恕刪)


法院今天的判決是對買賣雙方的保護...
不要認為對你不利你就擺出抵制到底的態度..
記得我某前輩跟我說過的, 存在的東西不見得最好最合理..
但是它之所以會存在, 必是有合理性的....

有網友不是指出, 你以為賣家一定是大廠嗎? 可能是你我或任何普羅百姓...

交易本身若非雙方自由意願, 那就不應該成立..
這是現代文明最基本的常識,

如果Dell能證明這不是它的意願..
那法律就可以保障它不必受到這失誤而承受損失..
當然, 如果買方因為Dell的疏失造成買方實質或精神損失, 那買方可以具證向Dell求償..
不過, 這絕對與履約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今天你在X拍上賣一台30萬的二手車, 結果你手殘把數字打成30元..
又或你得罪某人, 他盜用你帳號, 幫你把30萬改掉四個0.... 偏偏你又抓不到人, 或某些原因證據不足..
無法完全證明你不在場非你之意願... 你在"關於我"又留下帳號.
人家下標後把30元往你戶頭一匯, 結果要你履約交車, 結果如何? 這是很可能發生的事...

那麼法官一般還是會判你不必賠本賣.. 這也是一元買屋的烏龍不會發生, 除非當事者意願...
否則這是絕不合理的事.... 法律可以保障你不必履約...
原因就是一個正常人, 正常交易狀況, 不可能有這麼離譜的事... 法官的常識是可以判斷的...
如果有天你遇到這種鳥事, 相信你會非常感謝法官是有常識的...
若遇到前述那種"鄉民級"的法官, 堅持付款就是履約, 你絕對恨死這種沒大腦的法官!!!

法律是死的, 但是判決卻是活的, 法官的判決原因為何? 不是執行法律...
而是為了保障當事者權益, 讓社會可以公平合理運作下去..
你不可以講Dell是大廠,他就不可以犯錯, 或是你要執意認為它是故意的..
在法律上它也是法人身份, 一樣受國家法律保護其應有權益的...

不要因為衝動或一時義憤隨便去對某些存在事實下隨便定論..
你也可能會成為需要保障的買方, 法官下判決, 他需要考慮的條件及後果比我們一群喊打喊殺的鄉民們..
還多得多.... 今天保護Dell的判例或條款, 可能以後就是拿來保護你的!!!

老共就是一個不能真正保障人民基本人權, 財產權, 及參政權等普及的人民權利的政權..
所以它就叫極權政府... 如果公權力的執行, 可以隨意駕凌這些基本權利之上..
那有天, 請不要後悔這個政府也傷害到你的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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