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106 wrote:
都跟你講未來廠商的作法了, 你還在跟我過去算不算成交?
總之呢, 賣家為避免這種狀況, 只有在後面再跟你確認, 當然也不會跟你要資料了...
自己去判斷了, 跟一些腦袋總是活在過去 不肯接受新作法的人沒什麼可說的...
我哪裡有說什麼:
==>過去算不算成交?
又在自己編一些謬論然後栽贓到別人身上
你的"未來廠商"要是像你講的這樣做法
也在樓上(169樓)告訴你不行了
誰要接受你的新做法?
你那招就跟dell的老套如出一轍
不知道是誰:
==>腦袋總是活在過去 不肯接受新作法
錯了沒有人叫你來認錯
硬凹更多只是錯更多而已
何必自取其辱呢?
難道除了其他網友與廠商你不放過之外
連你自己也不放過自己?
不可理喻
邏輯不好也要有個限度
不同的交易行為在比什麼 香蕉比雞腿嗎? 網購廠商不會傻到跟生意過不去 所以不會如你幻想
多讀書對你會有幫助的
去問問有常識的朋友看看保險的定型化契約 跟網路買賣的定型化契約 內容一不一樣
無知並不是錯 錯的是不知道自己無知
----體諒你能力有限 幫你一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於第172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定型化契約條款範本草案(不分紅保單)、(分紅保單)」。本範本除了賦予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後10天內,得撤銷保險契約之權利外,消費者在決定要不要購買壽險之前,並有至少3天之契約審閱期間。
網購是七天退貨 還是你覺得這是一樣的東西?
保險跟網購你懂不懂差在那 不懂的話只能怪你自己
老實說我很想同情你 但是你似乎不值得同情
多讀書對你會有幫助的 多讀書對你會有幫助的 多讀書對你會有幫助的
bar0106 wrote:
請問買房子買保險沒有換約期?
是我講錯還是沒這回事...
還是你不知道怕沒面子? 你以為我屑對你們這群人窮追猛打嗎?
我只是強調可以這麼做, 你憑什麼說不可以這麼做?
走到現在了, 沒本事就少叫幾句, 像Fxxxx, Sxxxxx那種角色...
一年來幾乎消失不敢吭聲... 出來唱個幾句歌就可以讓你們幾隻互相標榜當聖經?
夠了吧!
小弟我隨時都在批評Dell... 包括最近那台20萬的工作站筆電...
又來了
誰在跟你討論:
==>買房子買保險沒有換約期?
誰理你:
==>講錯還是沒這回事...
全都是自己編的東西再栽贓到別人的頭上
每次都是這招
原來的東西理虧現在就再編一個新的想另闢戰場
誰理你的==>買房子買保險沒有換約期?
不要老是用這種栽贓或現在這招模糊焦點,另闢戰場的老套
網路交易如果要搞得像你講的一樣
==>換約幾天才正式成交...
生意還要不要做阿?
我有說:
==>不可以這麼做?(又在栽贓了,可笑耶你)
要做你去做啊
看有沒有人要理你?
讓你叫囂了一年還是這些栽贓,模糊焦點,另闢戰場的老套
==>走到現在了, 沒本事就少叫幾句
臨走前還不忘鞭一下廠商
==>小弟我隨時都在批評Dell... 包括最近那台20萬的工作站筆電...
真的是誰都不放過阿
你以為這樣就會比較中立阿?
只是搞得兩邊都笑話你罷了
還好意思在別樓118F大聲攘攘:
==>廠商有沒有不會標錯價的? 沒有!
==>廠商有沒宣稱一律照價出售沒有錯誤跟例外的? 也沒有..
喊得義正詞嚴
一副標錯價好像理所當然的樣子?
好笑耶
==>夠了吧!
alberthk wrote:
這個串還在攪?
法院判不用出貨至少7:1,有沒有給你們什麼啟示?
新法上路有保障?那下次各位再衝看看,如果不在保障出貨之列,是不是又來一次?
真是貪一字害人不淺....
==>這個串還在攪?
是誰又頂上來的?
還好意思說?
頂上來還是那些老套
還在那沾沾自喜的7:1(當時如果有這法令還有這些官司嗎?)
新法出來你就完全站不住腳,最後只剩下指責別人貪的那句:真是貪一字害人不淺....
若還是這些老套就別再頂了
不然你的這些老套早就在148F上演過一次了
不用再run一次了
ok?
==>新法上路有保障?那下次各位再衝看看,如果不在保障出貨之列,是不是又來一次?
不用等新法上路
dell已經學乖了
偏偏有人現在還不學乖
唉
不知道是在幫誰說話喔?
不相信的話那看你能不能請dell再試試看
我們也很想看看到底新法有沒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