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吵這件事這麼兇 那當年的pchome勒?

xiao_jimmy wrote:
我雖然不是法律專業....(恕刪)


可以告卡神[不當利得]

一台一萬的相機標一千, 按常理就是不合理價, 我不太相信會有法官認為這是合理價,而且一買就是70台,不是合理的消費行為
sfish0580 wrote:
我記得根據我國民法好...(恕刪)


這也要買方真的買到、得利了才告得成吧
這老師是不是有點問題?
alberthk wrote:
可以告卡神[侵佔]一...(恕刪)


不太明白為什麼買70台就是不合理消費????法律有規定一人只能買幾台嗎???
bondhsueh wrote:
這也要買方真的買到、...(恕刪)


比較狠一點就是貨照出,然後再要求卡神歸還
以卡神的貪心, 一定拒絕, 到時再反告不當利得
whero wrote:
不太明白為什麼買70...(恕刪)


這就看法官認定了, 如果能掰出為什麼家裡要買70台的合理理由說服法官, 應該也是有勝訴的可能
alberthk wrote:
可以告卡神[侵佔]一...(恕刪)


有付錢還算侵占嗎??

現在PCHOME根本不會有這問題
因為pchome 24HR有庫存系統
就算有標錯問題
也只是損失倉庫的庫存數量
不會像DELL一樣無限接單
而且pchome一張訂單最多能買同樣的物品10件
所以基本上pchome標錯價根本沒影響

至於賣家(商家)已過低的價格賣東西給消費者
要告侵占應該不太可能
因為照這樣講的話
低於成本不能賣?
那如果有店家進了賣出不去的貨
都不能低於成本賣掉
那不就放在庫存
虧死了




電腦工程師,有問題可以找我討論 Raxel
那這樣
我在y拍去競標人家"一元起標"的 不是很容易被告死??
PCHOME自己有法律顧問團隊這麼強大都不告了

老師這麼有鬥志卻不去當律師

人家說台灣人愛出張嘴 聽聽就好




我也要告學校老師 只會照課本唸教的那麼爛還拿錢
不當得利
whero wrote:
法律有規定一人只能買幾台嗎???.(恕刪)


法律是很奇怪的,
在法官的解釋下,有時候會很呆的依照舊到不行不合時宜的法律來詮釋

有些時候卻又會以常理或者社會風俗等名目對一些事情加以駁斥

但是今天新聞消保官有說大量購買可能會站不住腳
因為這行為看也知道是利用標錯價大肆搶購,有趁火打劫的觀感
所以‧‧‧法律的問題扯再多也沒用,
只要看DELL怎麼作了,說不定偶也有折價券可以拿


這裡是中華民國,不是美國
不會有那種開車開到一半去煮咖啡出車禍告車商告贏的都市傳說
只因為使用手冊沒有著名開車時不能離開駕駛座煮咖啡

基本上,大部分都是看討論區爆好康去搶的

偶不相信有人會先逛DELL然後再逛01‧‧‧

所以‧‧‧
whero wrote:
不當得利.......
那我要投訴昨晚去的酒店....小姐不漂亮又老.....服務也不好......還收我那麼貴....我要告她不當得利啦...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XD


哈哈,但是你的比喻真的是讓人簡單又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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