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DELL案例,所有網路交易,是否成交都是由賣方主導,懂了嗎??

yuxuanzero wrote:
我比較好奇按照以前 ...(恕刪)


法律責任,並非你我說了算,

而是要由法院來判定。

當有人對DELL提告,他當然有權力抗辦.......這是不容剝奪的!

但我要強調的是,此案例可以變成了「通則」,或是「慣例」。

此「案例」會將以往的網路交易所重視的「買賣雙方信用默契」打破,

賣方可以「完全正當性」的拒絕......

當賣方可以不認帳,抱歉,買方憑什麼給負評??因為賣方的不認帳已變成完全合理了。



舉個例子

此產品成本為100元,當我用一元起標賣此產品,

有人以10元標到。如果我出貨我就賠90元。

賣方的我可以有權拒絕,以我「KEY錯起標價」理由不接受,

成本多少,抱歉,買方無權瞭解。

買方要給我負評,抱歉,因為DELL都可以「戴爾並未對有錯誤價格的訂單表示接受」,已經變成合理且正當性。

而且買賣雙方有「契約」嗎??沒有契約憑什麼要賣方接受??所以買方不能給負評。

我只能以120元給您優惠(抱歉,這個是隨我喊的),看買方接不接受。

如果買方不接受執意給負評,我可以請您撤銷,如不撤銷,我還可以告你「毀謗」......

因為「標錯價」變成了完全不需負責任的「正當性」.........變成了賣方的「保護傘」.......



以此案例,雙方在網路平台上的「默契信用」已完全打破,網路平台機制已毫無約束力可言!

因為此案例可以變成賣方的「通則」了!!

這是你我雙方願意見到的嗎??


yuxuanzero wrote:
我第二個好奇的地方是...(恕刪)


看來,您不瞭解金流系統,許多線上交易的網站,都是第一時間直接將用戶信用卡資料透過金流機制直接與銀行交易,馬上就可以知道有無通過,這根DELL的作法完全不同。

DELL是先蒐集用戶的信用卡訂單資料,然後確認(人工還是電腦確認?我就不知了),如果依照版上幾位D社工讀生的說法,會再確認訂單後在請款,問題是誰去請款?人工還是電腦?

多一道程序,就多一份外洩風險,連DELL的網站數字都不能信了,後端的人工能信?

沒用過線上購物金流機制?去Yahoo購物用用看吧,看看人家是怎麼線上驗證信用卡的。
yuxuanzero wrote:
我比較好奇按照以前 ...(恕刪)
一個根本沒成立過的交易行為
是需要賣方負啥責任??

他有權力不賣 你也有權力不買 這才是法律所保障的)



吵歸吵
不要誤導常識
賣方若於公開販售場所選擇性的挑選買家 會吃上官司的...
有權力不買是真的 有權力不賣可是大錯特錯 不然就不要公開上架ok?
bar0106 wrote:
此一事彼一事也......(恕刪)


對啊!!DELL永遠是對的!!!
bar0106 wrote:
此一事彼一事也......(恕刪)


十萬人提告也沒用, 請省下力氣....

are you sure???

基本上如果真的十萬人提告,我不相信dell可以全身而退

再者,如果你是法官,十萬人同時提告同一件事,你會將被告無罪釋放?I don't think so
f9f wrote:
吵歸吵不要誤導常識賣...(恕刪)


你也說是有選擇性的挑選賣家.....

那就得先證明他 "有選擇性的挑選賣家"

再來針對標錯價 還是 所謂的 打錯折扣

民法 第 74 條

(暴利行為)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
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第 88 條

(錯誤之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
。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第 89 條

(傳達錯誤)
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得比照前條之規定撤銷之。


DELL 出不出貨 賠不賠償 基本上應該沒法律問題

剩下他家的商譽跟社會道德問題

恩~ 當然,如果法官也訂了幾百台 同時也看 DELL 不爽 那就不一定了
tom7089 wrote:
十萬人提告也沒用, ...(恕刪)


當然.....

如果人數夠多的話,產生龐大的社會輿論壓力

當然可以迫使法官做出不合理的判斷

或是逼迫 DELL 大幅度讓步

但是那又如何? 民眾真的贏了?

首先給國際觀感就是 台灣的消費者 消費不理性

而且國家司法審判不公

再來是其他國際大廠 如果他們網站有提供 網路下訂服務的
基於唇亡齒寒的原理 你覺得他們不會有所動作?
誰敢保證自家的網站不會出槌?
誰敢保證自己不會成為第二個 DELL ?
連我這沒買的都看不下去了...
DELL 真的是很不夠誠意,如果他們能每人一台用當晚價格出貨,第二台開始打9折,那還有話說...但是卻只提出騙小孩似的折價1000...
況且該公司的網站直購銷售是很早就開始的,今天出這種錯本就是不應該的...
真的是很看不起這種公司...感覺真是非常差...
yuxuanzero wrote:
當然.....

如果人數夠多的話,產生龐大的社會輿論壓力

當然可以迫使法官做出不合理的判斷

或是逼迫 DELL 大幅度讓步

但是那又如何? 民眾真的贏了?

首先給國際觀感就是 台灣的消費者 消費不理性

而且國家司法審判不公

再來是其他國際大廠 如果他們網站有提供 網路下訂服務的
基於唇亡齒寒的原理 你覺得他們不會有所動作?
誰敢保證自家的網站不會出槌?
誰敢保證自己不會成為第二個 DELL ?


如果是Dell勝訴

那是不是讓別他國際大廠認為標錯價錢都沒關係,連道歉都不用?

那大家都故意標錯吸引顧客再否定價格就好,是這樣嗎?

現在已經不是逼迫他接受訂單大幅讓步的問題了

而是他對台灣消費者的"態度"有問題
yuxuanzero wrote:
當然可以迫使法官做出不合理的判斷

或是逼迫 DELL 大幅度讓步


...............

天啊~~你這樣說,算是理性的討論嗎??

在你的心中,就是誰的拳頭大,就是正義嗎??

「逼迫法官做出不合理的判斷」??你這樣算不算污衊法官啊??

還是在你的心中,法官都是牆頭草??

就算是正直的法官,也被你說的如此不堪,這樣對他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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