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US wrote:
如果Dell的條約不合法令?
那前面七個網友敗訴是?
我的文你都沒看的就隨便回了....
我前面有說過,當合約失效會回到法官的自由心證,法官可以引用任何判例或是條文來適用,一審法官通常不具太多經驗,很多都是大學畢業考到司法特考上去的社會新鮮人,對於法律的認知通常不若二三審資深法官清楚,二審三審大逆轉的狀況很常見。
目前修法的結果,可以一窺法界對於該事件的看法,大概與我的看法差不多,要有合理理由來解釋自己的錯誤,還要有合理的補救動作,來代表自己確實有盡到良善管理的義務,才能在法律上有免除責任的權利。
Dell事件綜觀來看,第二次的反應比第一次還慢,連續兩次出這種包,還未見設立緊急處理機制,足見內部管理不良,如同未盡到良善管理的義務,單一PO錯價格為理由並無法為自己脫罪,如果敗訴的一審上訴到二審,依照現在修訂的法律來看,大逆轉的機會幾乎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