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正義魔人,告訴你為什麼應該要蕭貪DELL!

a9999 wrote:
1. DELL 是全...(恕刪)


支持你們以法律解決,但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實在很難!而且,在實質利益上,999元&龐大的律師費,非常不划算!
因此,何不訴諸國際組織?「國際消費者聯盟」(Consumers International; CI)的國際消保組織
http://www.consumersinternational.org/。將事件發生的前因及目前DELL的處理方式、......等等,E-MAIL給她們,也許,也許啦,引起全球消費者的注意,搞不好,會有律師願意義務打官司。最壞的結果,就是沒人甩你(台灣一向不都是如此被對待嗎?);最起碼,也讓包含DELL在內的其他任何廠商,心中有所警惕:台灣的消費者們,是有爭取自己權益的能力的,雖然力量很小。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0&t=1120568&last=12973150文中,提到台灣的消保會發的公文,其處理的方式是很不合理的!(假設這個文為真)有息事寧人,我不會說是「媚外」啦,但是有欺負自己人的感覺。『與會人員認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對其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之規定』她們自己都這樣認定了,為何搶購之第二人以後,就不受第22條的保護?這應該是『民事糾紛』吧?行政院一下子就跳出來站到第一線召開會議,並且下了結論,難道沒有與民「爭利」的嫌疑?

消基會也很奇怪?!怎麼一下子就與政府單位站在同一陣線,同一鼻孔出氣,做出這麼大的讓步,對「消費者」來說,真是情何以堪?!消基會之前有與「搶中標者」們,做過任何形式上的溝通、協商嗎?這些在台灣應該保護消費者的官員等人的一流效率,倒是讓人開了眼界。



我也頂一下
我承認我也是蕭貪才下訂單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