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frank wrote:
新聞能看喔5000乘...(恕刪)
新聞不能看 但是可以參考用
妳沒看我上面的紅字 3-5000元 上面有寫是每筆五千嗎??
依我知道的 有些還會以卡別做區別 普卡 金卡 白金卡等等的價格都不同
另一則給你慢慢看
發稿時間 2007/6/13 下午 04:36:30
標題 刑事局偵破非法以「購買加油站員工抄錄所得信用卡資料」進行網路盜刷案。
查獲時間 民國96年06月13日下午00時00分
案由 刑事局偵破非法以「購買加油站員工抄錄所得信用卡資料」進行網路盜刷案。
查獲地點 新竹縣
查獲嫌犯 少年范○○(男、新竹縣人、高工在學、無刑案紀錄)
少年林○○(男、新竹市人、高工在學、無刑案紀錄)
少年周○○(男、新竹縣人、高工在學、無刑案紀錄)
查獲贓證物 抄錄被害人信用卡卡號資料
查獲單位 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楊梅分局偵查隊
(一)刑事局偵九隊於96年5月底接獲國泰世華與遠東商業銀行報案,指出該公司發行之信用卡近日發生數十名持卡人否認交易的狀況,且持卡人否認交易的項目大都為網路上刷卡購買遊戲點數的消費,懷疑是持卡人信用卡遭歹徒大量抄錄後上網盜刷交易。經本隊與聯合信用卡中心聯絡,清查出數十張遭盜刷的信用卡卡號流出點應為新竹縣湖口鄉某加油站,且經該中心進一步過濾由該加油站流出的信用卡資料遭盜刷的卡數應有上百張以上。
(二)經本隊偵辦人員與加油站站長聯絡後,取得該站現、離職員工資料,分析比對出該加油站現職員工周姓與林姓少年涉嫌重大。且研判該二涉案少年繼續犯案的可能性極大,經與該站站長溝通後,同意與本隊偵辦人員合作,協助監控周姓與林姓少年的行動。經本隊偵辦人員會同楊梅分局偵查隊多日埋伏監控後,於6月11日12時左右,當該站站長發現周姓與林姓少年正在抄錄加油客人的信用卡資料時,馬上通知偵辦人員,偵辦人員立刻上前查緝。從周姓少年身上查扣到抄錄有10筆信用卡卡號、有效日期及驗證用後三碼的便條紙一張,周姓與林姓少年當場俯首認罪。
(三)周姓與林姓少年坦承多次利用加油車輛少時抄錄加油客人信用卡資料,並以每筆100元的代價賣給國中同學范姓少年,先後有抄錄信用卡卡號200多筆。但是信用卡卡號要是盜刷不過對方就不願意付錢,所以先後只得款4000元。周姓與林姓少年坦承知道這是犯罪行為,但是為了想購買名牌球鞋及服飾,還是甘願挺而走險。同案范姓少年到案後,供述是一綽號「榮哥」的友人要范姓少年搜購信用卡資料後再轉賣給他。本隊偵辦人員正針對范姓少年指證循線擴大查緝綽號「榮哥」的犯嫌到案,以遏止利用無知少年於加油站打工時抄錄信用卡資料進行盜刷的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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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我剛好想到我幾年前一個朋友曾提到 一個不肖的朋友曾說要再他店裡裝側錄機
一筆200元 另外還有之前交易簽單(以前的簽單卡號全在上面)一筆一百元
馬上被他轟出去斷絕關係
你要是一筆一元買的到的話 轉賣可以賣一百倍以上 那你就賺大錢囉
我不是大大 想大大或是看大大的話請去廁所!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