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ter wrote:你可以天天看新聞等待...(恕刪) 可是我想要的不是螢幕 是想要dell打輸官司賠錢那我還是要跟著範本寫嗎 因為範本好像是說要求照常出貨看政府常常在開一些怪裡怪氣的罰單 真的很無言不如跟dell多拿點錢比較實在
囧rz~ wrote:不到600塊http://www.play-asia.com/paOS-13-71-dw-49-zh-70-1gk5.html值的購買嗎 才600塊吔,值不值得購買!怎麼比Dell還貴!
囧rz~ wrote:還是等你的集體訴訟, 不要讓等著看好戲的我們失望阿.(恕刪) 如果因為此事件建立"契約未成立前,不得收取個資"之規範日後不適用於"看好戲的你們"你覺得如何?你願意在契約未成立前就把信用卡授權碼等個資,雙手奉上送交廠商,那是你的自由不代表其他人願意酸言酸語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