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ter wrote:
你可以天天看新聞等待...(恕刪)


可是我想要的不是螢幕 是想要dell打輸官司賠錢
那我還是要跟著範本寫嗎 因為範本好像是說要求照常出貨
看政府常常在開一些怪裡怪氣的罰單 真的很無言
不如跟dell多拿點錢比較實在
AVLIFE returns wrote:
從此省了一個月89元, 又省了放機上盒的空間,
可說是一舉兩得.
不想再白花錢的網友們, 千萬別偷懶, 快去辦理退租吧!!


用mod用的很不爽吧!
加油
雖然我沒訂 但是我就是看不慣DELL的後續處理方式
yaynyics wrote:
可是我想要的不是螢幕 是想要dell打輸官司賠錢


若是團訟,大家要有一致的目標;若你的目標不一樣,可能要找相同目標的人一起訴訟,或個人訴訟!
囧rz~ wrote:
不到600塊

http://www.play-asia.com/paOS-13-71-dw-49-zh-70-1gk5.html

值的購買嗎


才600塊吔,值不值得購買!
怎麼比Dell還貴!
大家 加油 ... 告死他


在美國...DELL就不敢不出貨..... 會被消費者告

在這就吃定台灣的消費者 ...... 自己的友人在美 消費經驗 標錯 認賠


HARVARDMIT wrote:
加油雖然我沒訂 但...(恕刪)


謝謝您的鼓勵!
curtiss wrote:
大家 加油 .....(恕刪)


謝謝您的鼓勵
囧rz~ wrote:
還是等你的集體訴訟, 不要讓等著看好戲的我們失望阿.(恕刪)


如果因為此事件

建立"契約未成立前,不得收取個資"之規範

日後不適用於"看好戲的你們"

你覺得如何?

你願意在契約未成立前就把信用卡授權碼等個資,雙手奉上送交廠商,那是你的自由

不代表其他人願意

酸言酸語很好?
anan0312 wrote:
其實在這邊仍須在次重...(恕刪)


這點我想

當dell公開聲明"不會再翻案"時

也就是關閉協商之可能

所以進入訴訟,應該在程序上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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