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chien wrote:
我三四年前花了將近一...(恕刪)
其實我比較不平的是廠商似乎玩文字遊戲在唬弄消費者
所以我想要討回公道
即使討不回公道,最少也可以讓消費者注意到這樣的問題
原來大家所認知的3年全保固根本是假的
況且現在液晶螢幕如果照廠商所宣稱的面板模組
等於1.面板+2.面板驅動模組+3.背光驅動模組
那面板模組內發生任何的問題 廠商都要換整個模組
對消費者可是大大的不公平
扣除廠商所宣稱的面板模組
那液晶螢幕不就只剩下保固1.外接的電源(變壓器)和2.螢幕housing(非人為因素損害)
況且廠商在保固卡上面寫的是面板保固1年(非面板模組保固1年)
依照文字上的字義 面板本來就不等於面板模組
另外如此雙重定義保固條件
那3年全保固即廣告不實
應該要改為3年保固 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