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Dell後續聲明:將提供合理折扣

monmon wrote:
DELL 無法履約 公開道歉 小弟可接受取消訂單
但是這些惡搞的魔人 如果真的和 DELL 有關
DELL 可能會因此付出更多的代價 ..........(恕刪)


MONMON大大您誤會了
只不過是有人滅火滅的太認真
所以造成您的誤解
認真到每個有DELL相關主題的都沒漏掉
一個人戰幾十個人 也豪不退讓
就是為了維護社會公義和提升人類的道德
說真的 如果我在DELL或是他的公關公司上班 我也不會這麼認真主動出來滅火
早就嫌累跑去睡了
像這些沒拿DELL錢 但是發自內心 幫DELL出來說話的人
真的讓人打從心底佩服起來

佩服到甚至在某一瞬間 我還把眼花把他的帳號看成了DELLGAIN
不過揉揉眼睛 才發現原來看錯了
大概是太累了 眼睛酸了
該來睡覺了~~

bookgain wrote:

你想錯了
這麼多人...(恕刪)


你也真是辛苦...
一直戰到這一樓
光是這種氣魄&毅力就可以給你鼓勵一下了

不過我想說:
這裡不是一言堂,你不要只有看到反對你的
也有人支持你的言論
搞的好像眾人皆醉你獨醒一樣
買700台是貪,買一台呢?
我看到DELL賣這價格,我有需求而買一台
算是怎樣的罪大惡極?
辯再多立場不同依然不會改變

becool996 wrote:
1.法律是抽象的法規範,立法之初通常不會去套用具體個案(A公司可用、B公司不可用...),消費者保法既然是保護消費者,當然是針對可能的狀況預先防範,而不會因為該具體個案中因企業自我感覺良好,或外界形象正派經營,而逸脫消保法對消費者對整個交易過程保護之意旨,蓋其立法本意並非僅為事後防範填補消費者損害而已。

2.既然是定型化契約條款,當然皆為白紙黑字,能主張其無效,所重者乃在於顯失公平,而非消費者是否有同意。故顯失公平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會因為消費者之同意,無效轉為有效。

3.先付款後為商品之對待給付,本為網路購物之常態,但預先收款卻保留契約成立與否之權利,似仍非消費之常態。若此可為交易習慣或常態,無疑讓企業無法律上原因,卻可坐擁價金給付之不當得利(含利息)成為常態,絕非人民之福。退萬步言之,縱屬已成交易習慣或常態,對消費者權益無造成重大危害之虞,亦有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隱私權之嫌,仍屬顯不利於消費者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蓋若契約之締結會因企業經營者片面否認而不成立,消費者顯將不欲提供個人資料給該企業DELL。


becool996兄的見解就很棒!幫您加個分
我是Hiroyuki
不知事情發展到現在還強要DELL出貨的人有沒想過,今天如果換個立場,好比自己是網路賣家好了

今天刊登一項促銷商品,結果錯標價格未發覺,隔天一早發現訂單風擁而至時,您心理做何感想?


出面道歉並退還款項,評估若負擔的起,對所有下單的人做能力範圍的補償,這是大家都會這樣做的吧?

請問:

有誰會選擇對這事件中,一個人就直接下幾百件單的案例負責到底?

這裡會有選擇就算傾家蕩產、公司破產、員工全資遣也要對標錯價格負責到底的人嗎?



換個角度、換個立場,將心比心多為人想一想吧...


買的人沒有錯,因為以為是出清促銷!
賣的人,若出面承認錯誤,願意盡最大誠意善後,他也沒錯!


若已知是標錯價格,還要堅持對方出貨,那不是有點....

換的立場想想吧... 你是老闆,你會怎麼做?
三更半夜,叫人家要去哪裡買雞排啊??

樓樓樓樓上的bio大

A>> 本人6/26 17:19收到的訂單編號TW0000-3475-1****
B>> 本人6/26 01:53收到的訂單編號TW0000-3467-4****

你那時間應該是確認信吧?
實際上A單應該是在晚間約 00:30~1:00 左右訂的嗎?
如果是這樣沒錯...

那以A單為例, 應該是當日第 3475 張, 後面那5碼只是流水號確認碼
sam_1674 wrote:
由於您對我的不尊重, 在此期間的訂單我們將不願取消, 我們正在連屬跟貴公司再次訂貨, 妥善執行7天鑑賞期之消費者權益...(恕刪)

贊成 +1
小弟要去下單買一堆東西回家玩玩
小弟只會玩 3 天 因為玩 7 天 真的太狠了
DELL 如果要怪的話 去找那些魔人吧 !
這些魔人已經激出鄉民們和 DELL 奮勇做戰的精神 !


"7天鑑賞期" 也許可以教教 DELL 一些事情吧 !
廣告效益是很大

只是不知道是正面還是負面的
這次事件只是讓大家看透DELL只是會玩弄臺灣人的爛公司
bookgain wrote:
所以你同意他們這樣的...(恕刪)


我想你說的是"一言堂",我想我也說過就事論事,有的網友支持你有的否定,如何能稱為一言堂?又如何能說我是支持任何一方?
冒者被炮的下場發文...

我想要說 定一台兩台我可以理解 佔點小便宜可以增加生活樂趣

可我看一堆人一定就是幾百台 這是甚麼樣的心態??

我想會"上網""用信用卡購買"的人 都有一定的知名程度 不可能不知道市場合理價格在哪.....

當然我也看到很多人在這串文裡找各種理由來"理直氣壯"

先說我一點都沒有覺得這些理由"無理" 本來就是DELL犯了錯誤

在商言商 我想DELL也應該做一個正式而公開的道歉

但是看到一堆人High翻天的感覺 我只想說

"今天是鑽價格漏洞 換個角度明天可能就是法律漏洞"

我只能說台灣社會風氣至此 真的需要每個人 包含政府及民眾都多想想.

今天DELL價格合不合理 我想自有市場機制公斷

話說台灣市場也真奇妙 可以為一個螢電腦幕有沒有占到便宜在鬧

但是兩間跨國速食店 這幾天爆出來 油三五天才換 還竄改換油紀錄 大家吃了那麼多年我也沒看到這幾天有人去這兩間鬧.....

以這種邏輯來看 我想台灣真的只有賣吃的比較好賺
m84382410 wrote:
換的立場想想吧... 你是老闆,你會怎麼做?...(恕刪)

1. 我會公開道歉
2. 我不會派人辱罵消費者 "不廉" "無恥" "賤骨頭"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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