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Dell後續聲明:將提供合理折扣

m84382410 wrote:
不知事情發展到現在還強要DELL出貨的人有沒想過,今天如果換個立場,好比自己是網路賣家好了

今天刊登一項促銷商品,結果錯標價格未發覺,隔天一早發現訂單風擁而至時,您心理做何感想?
...(恕刪)



我還是要重複我講過的
要是做網拍都是穩賺不賠的話
鬼才願意當上班族領固定薪水勒
http://www.facebook.com/dell

這個是DELL的FACEBOOK
對於DELL這件事情
我想這件事情應該給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吧

英文好的寫英文
英文不好的就寫中文


http://www.facebook.com/dell
http://www.facebook.com/dell
bookgain wrote:
B先生講的很漂亮
不忍心再戳破,如果能被它導引到他講的上面的話,好像會成立,事實是不會的
漏洞我想B先生自己也知道

但在其他網友看來是很漂亮,無疑打了一劑強心針

有些風氣不可長
動不動就說誰是誰派來的
動不動就說DELL要付出代價
我想這些人還真是沒見過世面呢


我想說這種迷糊話我聽不懂,您可以再詳細解釋嗎?becool996兄言論究竟有何問題?

另外只要不違背善良風俗,我不曉得有何種風氣不可長,我也不會批評別人沒見過世面,看您的文章似乎有一段是說自己是Dell的人,我問您是不是Dell的人,但是您也沒正面回答過不是嗎?

以前在做電子商務網站時, 若改一個 price

不是只有 double check, 而是 triple check 喔!!

況且是一間有規模的大公司~

律師說法
付款與否均應履行合同

東土律師事務所的許勝忠律師對此表示
,戴爾在官方網站上登出報價,
就屬於《合同法》中的邀約,
買方接受這個報價,提交訂單,合同就算成立。
不管是否已經付款,都應該履行合同。




在戴爾官方網站上公布的《銷售、服務和技術支持條款和條件》中,
記者也看到,對於“合同成立”規定:

一份銷售合同自下列情形發生時(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即告存在:
1.買方接受賣方(通過廣告、報價單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的)報價時;
2.以任何方式提供的買方訂單被接受時(以下列最早發生者為準):
a.賣方書面或口頭接受時,
b.或者產品裝運時。




轉PO網友小天兵是說法:


人性?…
我想樓主如果有跟 dell 做過生意的話,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dell 在業界的名聲之臭是有名的,凹代工廠是到了一個無所不用其極
他標錯價格自己內部控管沒做好,一句話說標錯了就以為沒發生過?
但代工廠不小心報錯價格了,就說是你自己沒有評估好,不準改價格,賠錢也要出給他



所以說…貪小便宜也好,沒有道德也罷
我自己是並不覺得這些人有什麼錯,因為 dell 自己做得是更狠的
台灣的代工廠做他的生意都是累到不行利潤又低的,把你吃到最好連純“工錢“都沒有最好
只是因為他的量很大,用量去沖出看起來很漂亮的營業額而已



所以互相而已啦!大家只是用他來對付代工廠的方法對他而已
那些罵的人…應該是沒有和 dell 做過生意的才會這麼有善心
有和他們做過生意的……聽到的每個都說好啊!一定要堅持到底給他一個教訓









ptt上面已經出現這個了

靜觀其變泡茶看戲
ptt上面已經出現這個了

靜觀其變泡茶看戲
sam_1674 wrote:
戴爾股份有限公司(臺...(恕刪)







DELL的品牌在臺灣的銷售成績不是很理想,
所以,他們只好再度出爛招:


我覺得打逆向廣告居多,【故意造成轟動】,
反正如果一大筆錢用來做廣告開銷的效益不大,
還不如來這招將錯就錯一來
【內可推銷庫存,外可造成轟動的效應】,
又可以【利用這招得到新會員的資料】。



我以前在【外商公司的行銷業務推廣部門就用過這種招數】了,




大家如果有【認真思考背後的目的】和【陰暗面】就不會覺得奇怪了。
用屁股想都知道,【不可能放錯價格還拖那麼久】不知道的,根本是有陰謀計畫的。
總覺得那些一窩蜂自以為撿到便宜的人【很可悲被耍一團】。





Dell,真有你的,
不過【看到問題背後目的的人就不會上當】了,除了那些... ...
這些下單的人,難到你當網路下單系統和管理維護是笨蛋嗎?
用屁股想都知道,發現好康別開心得太早,
你覺得你得到便宜搞不好是你自己被Dell耍得團團轉呢!
Dell臺灣銷售部門已經規劃好了等你們這些貪小便宜的人上吊呢!






見招拆爛招:
戴爾要退款 買家沒同意

北京18日訊:
2月18日購買了這款顯示器的杜先生說,2月17日,
有網友在戴爾官方網站購買了型號為XPS420的臺式電腦時發現,
在選擇顯示器時,原價8999元的27寸液晶顯示器2707WFP居然標價2515元。
該消息迅速傳開,引來眾多網友搶購。不少網友收到戴爾的確認消息並付款。
18日中午,這款超低價的顯示器鏈接被刪除。隨後幾日,戴爾表示這是銷售信息中出現的錯誤,無法執行。

  

“戴爾的銷售代表打電話給我,說標價出錯了,要求我無條件同意接受退款,我沒同意。
還有一些確認了訂單未付款的人,
【戴爾說可以在原價基礎上優惠1500元,好多人也沒同意。】”杜先生向記者表示。










律師說法
付款與否均應履行合同

東土律師事務所的許勝忠律師對此表示
,戴爾在官方網站上登出報價,
就屬於《合同法》中的邀約,
買方接受這個報價,提交訂單,合同就算成立。
不管是否已經付款,都應該履行合同。




在戴爾官方網站上公布的《銷售、服務和技術支持條款和條件》中,
記者也看到,對於“合同成立”規定:

一份銷售合同自下列情形發生時(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即告存在:
買方接受賣方(通過廣告、報價單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的)報價時;
以任何方式提供的買方訂單被接受時(以下列最早發生者為準):
賣方書面或口頭接受時,
(ii) 或者產品裝運時。















我已經去函DELL了

「it's to Taiwan company (Chinese)
信用卡的額度已保留,交易已經成立。期待貴公司尊重貴公司自己定定的合約精神,不要讓貴公司的信用蕩然無存。」

看他們怎麼玩囉!
wajoan wrote:
如果打從心裡真的認為是促銷品
那麼當然沒有甚麼可被檢視的...(恕刪)

日本 100元日幣的小筆電 也是促銷 可以算合理折扣嗎 ?
還是也是和台灣 DELL 一樣 玩弄消費者用的 ?

小弟只想問魔人們 到底甚麼是 "合理折扣" ?
請用白話文解釋
100元日幣 = 33元台幣 在日本算合理折扣
500元台幣 為甚麼不合理 ?
1699元台幣 為甚麼不合理 ?

http://www1.jp.dell.com/jp/ja/home/notebooks/laptop-inspiron-10v/pd.aspx?refid=laptop-inspiron-10v&s=dhs&cs=jpdh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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