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7563 wrote:
我是建議啦
開板的
你如果真要去頭去尾
只看法條,不問因果
那我想認真的告訴你.....
你發錯版了!
這是電腦螢幕討論區..不是民法法條討論區!
倒是一堆人鬼叫DELL出貨,還大談商譽問題,這些好像也和螢幕無關,你太認真了,呵呵
本篇旨在導正一些人對民法的誤解,不是來講因果的
謝謝
alberthk wrote:
只能說,以目前的網站...(恕刪)
f9f wrote:
最後一篇了 想睡了
樓主說的也對 法律一視同仁
但可視案件作不同處理
各有各的自證
民法既是規定如此 何需消保會介入處理
這篇重點放在消費者契約成立與否較為正確
而非翻舊案來推
時間點不同 案情也不同 交易數量更天差地遠
賣家的心態可議 也非一間具有國際商業水準的公司該有的表現
買家心態 <-----我也沒啥好說的 我自已買了十七台 通通自用
故 我比較好奇的是dell如何去推翻契約成立的說法
ps 我也是經商之人 雖然小生意...也是一種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