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還在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的人

kevin7563 wrote:
我是建議啦
開板的
你如果真要去頭去尾
只看法條,不問因果

那我想認真的告訴你.....


你發錯版了!
這是電腦螢幕討論區..不是民法法條討論區!


倒是一堆人鬼叫DELL出貨,還大談商譽問題,這些好像也和螢幕無關,你太認真了,呵呵

本篇旨在導正一些人對民法的誤解,不是來講因果的

謝謝
alberthk wrote:
只能說,以目前的網站...(恕刪)



所以問題就來了
dell在保留交易同意權的同時,卻又取得消費者的資料
於是產生今日之爭議點

所以消保會會做出這樣的建議也是有其依據
dell的網購瑕疵,不該由消費者接受,但也不能要求dell因為此瑕疵,造成鉅額虧損

其實dell如果按照消保會建議
我覺得是很不錯的
一來為自己的瑕疵負責,二來也可以避免被套利之鉅額虧損

以26000買受人來算
26000*3000(每台損失)=78 000 000
就算他8000萬好了
其實對dell來說,真的很有限

並且,依此案來說,dell在法律上絕對不是毫無瑕疵
與其走上法庭去承擔可能敗訴之風險
不如做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alberthk wrote:
抱歉,法律就是一視同...(恕刪)

最後一篇了 想睡了
樓主說的也對 法律一視同仁
但可視案件作不同處理
各有各的自證
民法既是規定如此 何需消保會介入處理

這篇重點放在消費者契約成立與否較為正確
而非翻舊案來推
時間點不同 案情也不同 交易數量更天差地遠
賣家的心態可議 也非一間具有國際商業水準的公司該有的表現
買家心態 <-----我也沒啥好說的 我自已買了十七台 通通自用
故 我比較好奇的是dell如何去推翻契約成立的說法
ps 我也是經商之人 雖然小生意...也是一種經驗
alberthk wrote:
抱歉,法律就是一視同...(恕刪)


sorry, 無法認同,
還有很多案例也要廠商賠償,聯邦就有過判決
所以你那是案例,不是通例,不是拿來套上去就好了
gstreamer wrote:
1. 7天條款和交昜是否成立無關,何況那是保謢交昜成立後的法律
2. 機器是廠商提供的,也非發生不可抗拒之因素,和機器交昜也是交昜啊,不然全台灣的自動購票機可廢了,停 車費也別交了,悠遊卡也不用遊了,
還有啊,那股票還買不買啊?.....

這樣太可怕了,所以和機器無關


停車費是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中是由賣家確認這點,法律上是指機器是不代表賣家,所以整個交易內容均是未經賣家確認,我們是講這個基本精神,你扯收費機幹嘛?
gstreamer wrote:
無法認同,
還有很多案例也要廠商賠償,聯邦就有過判決
所以你那是案例,不是通例,不是拿來套上去就好了


你可以轉貼供大家研究嗎?謝謝
alberthk wrote:
有意思,稍作討論沒錯...(恕刪)


有關"扣款"應該視為買賣雙方合意才是

因為買方出具給賣方扣款的權力
而賣方也的確扣款
不管這個扣款的工具為何
"雙方合意"是最重要的關鍵

就像火車票自動購票機系統
買投錢(刷卡等),賣吐票,台鐵可以主張這筆交易他不認,因為收錢吐票的是機器而非"人"?

但是如果網路商家已經寄發通知書通知消費者契約成立(承諾),甚至已經直接將貨品送交消費者手中(意思實現),則此時網路商家就不能認為雙方的買賣契約不成立,而主張不交付貨品或請求返還。
alberthk wrote:
倒是一堆人鬼叫DELL出貨,還大談商譽問題,這些好像也和螢幕無關,你太認真了,呵呵

本篇旨在導正一些人對民法的誤解,不是來講因果的

謝謝


我也很想告訴你
法律的判決以及套用是講因果的
你不知因,不求果
只拿法條來說話
那結果是[各說各話]
bubu2007 wrote:
這篇法務部的教學?  不知云云啥?

創造理論?模糊觀點

要約引誘? 好好笑的名辭

「價目表之寄送」?瀏覽網頁可以牽扯到寄送? 高竿

民法88條的但書。怎不見了


第 88 條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
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恕刪)



恕刪 以免戰火波及............
f9f wrote:
最後一篇了 想睡了
樓主說的也對 法律一視同仁
但可視案件作不同處理
各有各的自證
民法既是規定如此 何需消保會介入處理

這篇重點放在消費者契約成立與否較為正確
而非翻舊案來推
時間點不同 案情也不同 交易數量更天差地遠
賣家的心態可議 也非一間具有國際商業水準的公司該有的表現
買家心態 <-----我也沒啥好說的 我自已買了十七台 通通自用
故 我比較好奇的是dell如何去推翻契約成立的說法
ps 我也是經商之人 雖然小生意...也是一種經驗



你有沒有發現,消保會是「建議」
消保會的介入,不過是類似調停,不代表廠商違法,這點要分清楚
否則消保會何需「建議」

至於心態還有處理方式,不在本篇討論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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