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會 98年6月30日 的公告

不懂為何大家都說消基會

發文的不是消保會嗎

消保會是國家的 消基會是私人的
覺得國外道德比較高的人可以看下面的連結,人家美國可是有專門收集各種 deals 的網站,教你如何用各種 coupon 來省錢。 Price mistake 更是不會放過的。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price+mistake+site%3Afatwallet.com&ie=utf-8&oe=utf-8&aq=t&rls=org.mozilla:en-US:official&client=firefox-a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price+mistake+site%3Aslickdeals.net&ie=utf-8&oe=utf-8&aq=t&rls=org.mozilla:en-US:official&client=firefox-a
如果消保會的公告,Dell接受的話…

還滿期待這一波Dell LCD的開箱文?

如果真的出貨,應該一堆開箱文吧~
stevenchenabc wrote:
不錯不錯
總算來點會的
不過看了那麼久
你的意思是說:
原則上不得依據民法第88條規定將錯誤撤銷
但如果消費者知道這是個錯誤價格的話
廠商又有權撤銷這個錯誤
是這意思嗎?
如果是的話
遠低於市價的價錢就是錯誤的價錢
所以廠商不能壓低出貨嗎?
這樣的看法是否有違反自由市場的交易機制?
這就像以前因為抓不到電話詐騙的壞人
所以就限制以後轉帳只能轉1萬元
這種做法在被人民痛罵了之後
才變成現在的3萬元

自己網站上的錯誤自己不負責
最後竟要用遠低於市價就是錯誤的價格來補救這樣的錯誤
那以後1元起標的物品如果最後的售價就遠低於市價
那可不可以用這個理由取消交易呢?

學生考試畫卡時畫錯了
導致成績遠低於平時表現
可以不算
讓他重劃一次嗎?



那老師把某位學生的考卷分數,分數給高了。
老師自己就不能改回來了嗎,那對其他學生公平嗎?

其實這些例子,都不適合來類比網購的標價錯誤。
(連我上述老師改考卷的例子,也不洽當。)

舉例類比是很好的說明方式,但只看到相似處,未注意關鍵不同處。
就會天差地遠。

--


我先前有留言過,討論類似問題。

很多人一定奇怪,為什麼法律會這樣設計。

有人會說:如果錯誤可以撤銷,我也要這樣玩。我要在網路拍賣,賣東西故意標價很便宜,
然後有人買了,我再說我標錯價了,然後要撤銷交易。

有人用以上的推論,說標錯價可以撤銷,是不對的,人人都這樣,會天下大亂。

我要說,法律會那樣設計,不會連這樣的問題都沒考慮到。
首先那樣玩,就已經違反所謂錯誤的主觀要件。(當然,有人會說客觀上難以判斷。)

更重要的問題是,你覺得市場上,有多少人會這樣玩?

先別說,錯誤就算撤銷了,也可能有民法第91條的賠償責任。(雖然只賠信賴利益)
再說那樣能有什麼好處?

你撤銷交易了,你就要把價金還給消費者。(賺不到半毛錢)
再來,更可怕的是,要賠上商業信譽。(這樣玩,划得來?)

有人以陰謀論說,這樣可以打廣告,拿顧客資料之類等等......
衡量利益一下吧,真的划得來嗎?

就說這次事件,有人說使DELL在台更知名了。但請問,得到的是什麼名氣。

名聲臭掉了啦~笨蛋才會故意那樣玩。
在正常商人的交易市場中,不會出現那種假設玩法,所以法律才會那樣設計。

再來,有人說,那為何有些交易,像股票證券交易。為何出錯了,就要認賠。
因為特殊的交易,有特殊的交易習慣。所以會用特別法來規定。
表意人的錯誤,能不能撤銷,要看誠信原則,及該交易態樣的交易習慣。
然後利益衡量下,需不需要用特別法來規範該類型的交易錯誤問題。

再說錯誤意思得撤銷,並非只保護廠商,也保護消費者。
因為消費者也可以適用民法第88條。

再更進一步的說,如果意思表示錯誤,完全不能撤銷。
那網路購物市場,風險就實在太大了。交易本來就風險,但要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風險大到離譜,對這個市場有好處嗎?

假設標錯的價格更誇張,會達到數十億的損失。就因為網站人員的疏失,廠商就要賠數十億。
那網路購物市場的風險,會不會太可怕了。

因為只要是人,就可能發生錯誤。任何交易都會發生錯誤。
有些交易的錯誤,甚至是機率的問題。(意思是只要次數多了,就會發生)
再加上該錯誤,會造成極大的損失。且損失與錯誤,形成極為懸殊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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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人,舉例說用利用得撤銷標價,來詐騙獲利的例子的。

那又要如何回應這種舉例呢?

請點此連結,看此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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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雖然仍有許多缺陷,但仍比許多人想像中的安全。
不然早就天下大亂了。



戴爾公司應作下列之措施:

一、 訂單第1台應按6月25日晚間11時起至26日7時止所標之價格出售(例如DellE1909W 19吋寬螢幕平面顯示器線上折後價NTD500),第2台以後則按公司更正後「線上折後價」(例如DellE1909W 19吋線上折後價為NTD4800),提出合理的階梯式折扣。

二、 該公司對於本事件所出售之平面顯示器,其保固責任不低於原定之責任。

三、 對於本事件同意解除買賣契約之消費者,因解除契約而支付轉帳費或其他損害,戴爾公司應予以賠償。

我覺得這樣似乎也蠻合理的。
nevercool wrote:
想太多,這又不是第一...(恕刪)


看來看去,就nevercool大的陳述最中肯。
這個事件就是要回歸到法律面解決,講太多不當的比喻、類推、同理心、道德、肖貪等等,那都沒有用。
所謂的“促銷活動”、“線上折扣”,不都一直是在利用人性中貪便宜的個性而去引發消費動機嗎?

而且,這次的重點,並不是“標錯價格”,而是廠商對於自己“為了提高銷售量而打出來的折扣價 7000 元”事後不認帳,就這麼簡單。

我不認為重點該放在“這台螢幕他標示賣500”。不是啊,DELL是賣 7500 ,折扣7000。這種折扣戰有問題嗎?難不成DELL內部對於打行銷戰,是都沒在審核的嗎?有種打這種行銷戰,就要有種賣啊!五星級便當1元賣,就是真的1元賣啊!隔天上頭條當行銷費用,這樣很正常啊!

這種折扣戰一定要限量,不然誰做誰倒!DELL沒有限量,那是他們自己內部的折扣企畫有問題,把自己搞倒也沒什麼吧!資本市場向來不去同情沒有競爭力的公司。

如果廠商沒有辦法主動釋出善意,那到時候我們聯合起來,打一場官司不就得了。
將心比心 今天若你是那個老闆的話
鬧太大反而對雙方面都不好!!!
消保會的公告...我到覺得合情合理...他也總該有個台階下!
真的全出的話...反過來想...我是老闆或股東...真的很難嚥得下這口氣!!!
訂單超大的...私底下喬一喬~
對簿公堂真的很費時費力~
或許這也是一個契機或辦法
DELL啊!!還是趕緊挽回信譽和名聲比較妥當吧!
你的全球名次已經不斷往後退了~
希望你與消費者之間能早點達成共識!!!
大家都加油
alberthk wrote:
基本上消基會是不會代...(恕刪)


這位大大可能沒有參與整個事件吧?

就目前不是誤植標價什麼之類的,而是他的折扣價


這邊是轉一個大大所照的圖片

全館破盤大特價?自己看售價999元那邊,標價跟市價差不多是7999元,往下看折扣價7000元,再往下售價999元,標價跟市價相去不遠呀,差的是折扣價呀~~~~折扣價是商家給予消費者的不是嗎?而DELL自己本身也沒把標價打錯呀(標價錯誤的地方是在訂單明細裡面),一般買家看到原價7999元 給予折扣7000元 只賣999給消費者不是嗎?何來之誤值?

而且今天該公司自己澄清是標價錯誤?(自爆) 真的是標價錯誤嗎?~~~錯很大~~~~~~
所以很多中途上車的鄉民大大都一直說是標價錯誤(因為新聞報的都是標價錯誤),若照最原先網站所示的
消費者還以為是全館大特價折扣7000元不是嗎? 當天我也有看其他的產品也是一樣折扣7000元,像有的NB也一樣折扣7000元,怎麼沒人下訂單,就只下LCD的訂單?一樣也有折扣呀,後來再回來看更正後的NB折扣是15000,那當時有下訂單的人是不是也可以爭取到15000的折扣?因為當時的錯誤,所以站在相同的立場,買的人是不是也可以就作這樣的要求?但當下應該沒人會下單吧,因為折扣7000之後還是比去實體商店買的貴了好幾千元,所以不會有人去下單吧?

那些說標錯價格的不知道就別來亂攪局
zulu5641 wrote:
將心比心 今天若你是那個老闆的話


我是很懷疑,那個老闆會不會跟你將心比心...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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